如何辦理廣東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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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什麼是居住證嗎?怎麼辦理的呢?下面一起和小編看看吧。

如何辦理廣東居住證

辦理《廣東省居住證》

事項名稱:辦理《廣東省居住證》

《廣東省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規定,流動人員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人口。流動人員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廣東省居住證》是流動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以下簡稱“居住證”)

設定依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

辦理流程:

流動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鎮、街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員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鎮、街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申請條件:

已經申報居住登記並提交辦理居住證所需資料的流動人員,應當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居住證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一)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60週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四)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一、辦理居住證所需證明材料

(一)居住證相片。可持二代身份證直接到辦證機構讀取身份證相片,或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二)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三)居住地址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居(村)委出具的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

1. 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房屋租賃協議﹤農村住宅類專用﹥)、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2. 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3. 居住在居民家中(親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擬居住的時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記載的地址要與居住證辦證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產證明材料等;

4. 居住在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明材料等;

5. 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6. 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四)其他證明材料。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二、辦理居住證延期所需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持本人居住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二)其他證明材料。申請延長居住證有效期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三、辦理居住證所需費用

(一)流動人員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的,辦理單位不得收取費用。

(二)流動人員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繳納工本費每個20元。

辦理時限:即日受理,發證需等待廣州市特種證件製作中心制卡後,才能把居住證交到申請人手上。

辦理時間:8:30-12:00;14:00-17:00

辦理地點: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興業路54號

聯絡電話: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