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試大綱
近年來,隨著統計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現行的統計專業技術國中級資格考試大綱已不能完全適應統計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本著以考察能力為主、強調實際操作的要求,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國家統計局召集專家組對大綱進行了部分調整和修訂,並在全國統計系統廣泛徵求意見,力求能更客觀地考察考生實際的統計專業技術水平。 今年使用的考試大綱是沿用2010年,每個考試科目分考試目的和考試基本要求兩部分。在考試基本要求的表述中,不再沿用“掌握”、“熟悉”、“瞭解”這種以考核知識為主的提法,而是用簡練的語言對能力的考核要求進行說明。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舊考試大綱的對比如下表所示級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模組 | |
舊考試大綱 | 新考試大綱 | ||
初級 |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 統計學原理 | 統計方法 |
統計法基礎知識 | 統計法規 | ||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統計實務 | |
中級 |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 統計學原理 | 統計方法 |
經濟學基礎理論 | 經濟學基礎知識 | ||
會計基礎知識 | 會計基礎知識 | ||
統計工作實務 | 國民經濟統計 | 統計實務 | |
統計分析與寫作 |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統計法規 |
從上表可以看出,2011年度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往年相比,第一,考試科目沒變;第二,初級資格考試兩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模組未做調整;第三,中級資格考試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科目考試模組未做調整;第四,中級資格考試統計工作實務科目考試模組由三個調整為兩個,即:將原考試大綱中的國民經濟統計、統計分析與寫作合併為統計實務模組;取消原考試大綱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模組;新增統計法規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