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範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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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範大學已經公佈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的相關通知,請相關考生及時檢視資訊,做好考研複試的準備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浙江師範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通知

 一、複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複試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沒有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其複試資格。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必帶材料:

1.填寫《2016年浙江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考生資格審查單》(下載:《資格審查單(統考考生用)》或《資格審查單(聯考考生用)》),填寫資格審查單上需貼免冠一寸近照1張。

2.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註冊後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原件、影印件及《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的列印件(帶有“二維驗證碼”,來源地址:)。

3.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影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列印件(帶有“二維驗證碼”,來源地址:)。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線上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說明:報考MBA、MPA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13年9月1日前頒發。

4.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等。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往屆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無備案表的須《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下載地址同上。

5.身份證原件、影印件(正反面,註明研招復試資格審查用)

以上有關材料統一用A4紙影印,並上交。

(二)選帶材料(僅在專業面試時交專業組參考,不必上交):

1.考生請在複試時帶上蓋有紅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應屆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索要,歷屆畢業的考生,可向檔案管理部門要求影印,並蓋章)。

2.各招生學院、專業特殊要求攜帶的材料(請諮詢各相應學院)。

3.有論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請帶上相關的原件、清單和影印件,複試時上交複試小組。

(三)特別材料:

1.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應提前與我校聯絡說明(未提前聯絡的少數民族考生,視為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並提供:

(1)所在省民政廳提供的少數民族身份證明。

(2)與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的協議書。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資料庫公佈有相關人員名單之中,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務期並考核合格的的證明材料)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提供服義務兵役的證明材料),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務期並考核合格的的證明材料),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考英語一、英語二的考生,應提供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成績證明。

 二、思想政治考核

複試考生應下載《浙江師範大學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要求提前由所在單位審查蓋章,並在複試時交招生學院思政考核小組。

 三、體檢

所有攻讀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都必須在複試時參加體檢,體檢不通過者不能錄取。

體檢需空腹(早上6:30~8:30空腹抽血,其他專案上午8:00~10:30),帶免冠一寸近照1張,自備60元體檢費,於報到當天交所在學院後領取體檢表,體檢當天請攜帶有效身份證備查。

時間:見各招生學院複試安排。

地點:浙江師範大學校醫院。

四、專業筆試、面試、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心理測試

複試名單、專業筆試、面試、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心理測試的時間和地點,請複試考生關注各招生學院網站複試安排通知。

複試科目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請檢視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或在下載專區中檢視“2016年研招復試科目彙總表(含參考書)”。

五、其它說明

(一)關於同等學力考生的說明:

1.同等學力是指只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且在2014年9月1日前頒發的),截止2016年9月1日已經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當於本科畢業同等學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網路教育等形式的專科畢業生。報考MBA、MPA的同等學力考生,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應在2011年9月1日前頒發;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需加試;

3.專升本應屆生請持省教育廳檔案(即專升本錄取名冊影印件,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及學校教務部門發放的學生證參加資格審查,按普通高校應屆生同等對待,不需加試;

4.是同等學力考生而在報名時未報同等學力,進入複試者我們有權取消其複試資格;如同意其複試,則須在資格審查時向資格審查老師主動說明,並參加兩門科目加試。

(二)關於自考生的說明:

1、凡是在2015年11月14日前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都按往屆本科畢業生對待,不需加試;

2、在2015年11月14日以後至複試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但有專科畢業證書(頒發日期應在2014年9月1日前)的,按同等學力對待,需要加試,並不能跨專業報考或調劑;

3、在2015年11月14日以後至複試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如沒有專科畢業證書或專科畢業證書是在2014年9月1日後獲得的,不能報考研究生,屬於報考資格不符合,不能參加複試。

(三)關於在讀研究生考生的說明:

在讀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在參加複試前必須提供在讀高校的研究生退學證明檔案,並在學信網上登出研究生學籍,才能參加我校複試。

其他複試注意事項請關注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