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經濟學院2015年研究生複試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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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蘭州大學研究生院下發的有關檔案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蘭州大學經濟學院2015年研究生複試細則

一、複試物件

凡達到蘭州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經濟學【02】、金融【02510】)的一志願考生和申請第二志願調劑經濟學院並通過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

二、複試安排及流程

時間內容地點備註
327900-1100體檢本部校醫院體檢費40一寸免冠照片1空腹
3271100-1500報到本部齊雲樓十樓1017 
3271600-1700外國語聽力本部齊雲樓十樓1017學術型 
本部齊雲樓十樓1021專業學位
328900-1200筆試學術型考生齊雲樓1017閉卷
專業學位碩士齊雲樓1021
3281400-1800面試本部齊雲樓十樓1017 

複試由筆試和麵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按專業設定考試科目,閉卷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100分。

型別專業考試科目
學術型政治經濟學、經濟史、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數量經濟學專業 發展經濟學 
金融學專業金融學綜合
專業學位金融碩士中國經濟體制改革

面試包括英語口語能力面試、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滿分100分。

三、複試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件

1.《准考證》原件及影印件;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畢業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查驗)原件及影印件;有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

4.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公蓋章;非應屆本科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

5.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在複試報到時必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並註明是否在職培養;

6.所有複試考生須交複試報名考試費,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收費標準,50元/人(筆試30元/人,外國語口語及聽力20元/人);

注:考生往返路費、複試期間食宿自理。

四、複試成績公佈

時間:3月31日。

方式:學院在資訊欄及學院網頁對複試成績進行公佈。

五、複試總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複試筆試成績×25%+複試面試成績(含外國語聽力測試成績)×25%。

考生複試成績與初試成績按照上述公式計算後,依據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注:擬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須簽訂相關協議書。

六、導師及錄取專業確定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由學院統籌安排導師,並確定錄取專業。

七、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有關檔案執行。

  蘭州大學經濟學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