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佈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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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佈《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和研究生招生單位嚴格執行《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切實做好複試錄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同時加強規範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教育部公佈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

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在複試中要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並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要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群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同時,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繼續加強規範管理,深化資訊公開,招生單位須在本單位網站對所有擬錄取名單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並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網址)統一備案公開,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註冊。

為方便考生調劑,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教育網網址:)開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符合條件且有調劑願望的考生可及時上網瞭解調劑資訊和調劑系統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請調劑。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A類考生*

B類考生*

 

備        注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 >100分)

總分

單科(滿分
=100分)

單科(滿分 >100分)

哲學

280

37

56

270

34

51

 

*A 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
*B 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的考生。

 

一區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 省(市) ; 二區系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 省(區) 。

 

*工學照顧專業: 力學[0801]、冶金工程[0806]、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0818]、礦業工程 [0819]、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 [0826]、核科學與技術[0827]、農業工程[0828]。

 

*中醫類照顧專業:中醫學[1005] 、中西醫結合[1006]。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①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經濟學

330

45

68

320

42

63

法學

300

42

63

290

39

59

教育學(不含體育學)

320

44

132

310

41

123

文學

345

52

78

335

49

74

歷史學

300

42

126

290

39

117

理學

275

36

54

265

33

50

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

280

38

57

270

35

53

農學

255

34

51

245

31

47

醫學(不含中醫類照顧專業)

285

39

117

275

36

108

軍事學

290

39

59

280

36

54

管理學

335

46

69

325

43

65

藝術學

325

34

51

315

31

47

體育學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學照顧專業*

275

36

54

265

33

50

中醫類照顧專業*

285

38

114

275

35

105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於245分。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專業學位名稱

A類考生*

B類考生*

 

備註

總分

單科(滿分
=100分)

單科(滿分
>100分)

總分

單科(滿分
=100分)

單科(滿分
>100分)

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 資產評估

 

330

 

45

 

68

 

320

 

42

 

63

 

 

*工 程 照 顧 專 業 :
冶 金 工 程 [085205]
動 力 工 程 [085206]
水 利 工 程 [085214]
地 質 工 程 [085217]
礦 業 工 程 [085218]
船 舶 與 海 洋 工 程 [085223]
安 全 工 程 [085224]
兵 器 工 程 [085225]
核 能 與 核 技 術 工 程 [085226]
農 業 工 程 [085227]
林 業 工 程 [085228]
航 空 工 程 [085232]
航 天 工 程 [085233]

 

 

 

*臨 床 醫 學 中 醫 類 照 顧 專 業 :
中 醫 內 科 學 [105118]
中 醫 外 科 學 [105119]
中 醫 骨 傷 科 學 [105120]
中 醫 婦 科 學 [105121]
中 醫 兒 科 學 [105122]
中 醫 五 官 科 學 [105123]
針 灸 推 拿 學 [105124]
民 族 醫 學 (含 藏 醫 學 、 蒙 醫 學 等 )[105125]
中 西 醫 結 合 臨 床 [105126]

審計

160

40

80

150

35

70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社會工作、警 務

 

300

 

42

 

63

 

290

 

39

 

59

教育、漢語國際教育

320

44

66

310

41

62

應用心理

320

44

132

310

41

123

體育

265

34

102

255

31

93

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

345

52

78

335

49

74

文物與博物館

 

300

 

42

 

126

 

290

 

39

 

117

建築學、工程(不含工程照顧專業)、城市規 劃

 

280

 

38

 

57

 

270

 

35

 

53

農業推廣、獸醫、風景園林、林業

255

34

51

245

31

47

臨床醫學(不含中醫類照顧專業)、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中藥學

 

285

 

39

 

117

 

275

 

36

 

108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遊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

 

160

 

40

 

80

 

150

 

35

 

70

藝術

325

34

51

315

31

47

工程照顧專業*

275

36

54

265

33

50

臨床醫學中醫類照顧專業*

285

38

114

275

35

105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於2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