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國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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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才選拔的關鍵環節,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嚴明招生紀律,規範複試程式,保證人才選拔質量,確保錄取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和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以及2015年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津招辦高發【2015】6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專業特色,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天津外國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複試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培養規律,採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嚴謹、結果公開,健全監督機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研究生複試錄取的嚴肅性。

3. 堅持全面考查。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的考查,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 堅持擇優錄取。加大複試考核力度,根據上級檔案要求並結合本校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實行差額複試,差額複試的比例為1:1.2——1:1.6。

二.複試管理

1.學校成立以校長、紀檢書記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紀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及紀檢監察工作。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

2.研究生院負責複試錄取的組織實施工作,並對參加複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加強對複試工作的監管,實行全程錄音,確保錄取工作平穩有序。

3.各招生學院、研究所依據學校複試實施細則,結合本學科點的專業特色和考生情況制定本單位2015年研究生招生複試實施方案,明確複試流程、複試規則及評分標準,該方案經校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在複試前通過校園網和本單位網站向考生公佈並在複試中嚴格執行。

4. 複試按專業(方向)分組進行,各專業組由3-5名專業導師或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各單位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加強對複試導師的培訓,使導師瞭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

 三.複試物件

1.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並在我校差額複試比例範圍之內的考生。

2.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並符合我校要求的調劑生。

四. 複試內容

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的特點,確定複試考核方式如下:

(一)外語類(含翻譯碩士)

1. 專業複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基本功和實踐能力,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以及靈活運用的能力。

<1> 專業聽力(3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聽力及理解能力,佔複試成績的30%;

<2> 專業面試:每人15-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運用能力和交流能力,佔複試成績的70%(建議比例:專業知識40%;語言交流能力30%)。

2. 二外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翻譯碩士不參加此項考試)。

3. 調劑生專業筆試,滿分為100分,佔複試總成績的30%。

調劑生複試成績 = 調劑生筆試×30% + (專業聽力30% + 專業口試70%)×70%

(二)非外語類(含新聞與傳播、漢語國際教育、國際商務專業碩士)

1. 專業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理論、實務技能、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及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佔複試總成績的50%。

2.專業面試:每人15-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邏輯思維和表達能力,瞭解考生的專業素養及培養潛質,佔複試總成績的50%。

3. 外語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

(三)以同等學力人員、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學生參加複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複試時間

2015年4月4—6日;4日、5日複試,6日上午體檢。(3日報到)

六.複試錄取

1. 複試成績為複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40% + 複試成績×6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3.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實施。

5. 經複試考核後根據錄取成績排序確定的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成績等資訊),在我校校園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待全國研究生招生錄取稽核批覆後方為正式錄取。未經學校公示及“研招資訊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七.新生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規定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市教委關於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4】93號)檔案精神,全部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年學費8000元;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每年學費10000元;漢語國際教育研究生每年學費10000元;國際商務研究生每年學費18000元;新聞與傳播研究生每年學費13000 元。

八. 獎助體系

1. 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個月發放(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除外)。

2. 學校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由市教委下達,獎金額度為每生2萬元;《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達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