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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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青島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安排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執行一區分數要求,並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複試應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

(四)學校在複試將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也須按照同等學力考生要求參加加試。加試科目及特殊要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由學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八)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