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試工作相關具體安排將於近期通過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佈,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
一、考生複試報到時需攜帶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攜帶:有效身份證、准考證、一張一寸證件照、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複試費100元;
2、往屆畢業考生需攜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學生證(經過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第七學期註冊後,方視為有效)。
二、各專業複試的專業筆試考試科目、範圍及參考書目情況
院系 | 專業名稱 | 專業筆試考試科目及範圍 | 參考書目 |
中國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與初試相同 |
馬克思主義哲學 | 馬克思主義哲學 | ||
外國哲學 | 外國哲學 | ||
青少年工作系 | 思想政治教育 | 詳見:2016年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少年工作系碩士研究生複試參考書目 | |
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 | |||
青年與國際政治 | |||
教育管理 | |||
學科教學(思政) | |||
社會工作學院 | 社會學 | 社會學 | 與初試相同 |
社會工作 | 社會工作基礎知識 | ||
法學院 | 刑法學 | 刑法學 | 《刑法學》(第四版)(具體資訊詳見初試推薦閱讀書目) |
經濟法學 | 經濟法學 | 《經濟法學》(第六版)(具體資訊詳見初試推薦閱讀書目) | |
民商法學 | 民商法學(含民法學和商法學) | 《民法》(第四版)魏振瀛主編 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商法學》(第二版)趙旭東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 |
訴訟法學 | 訴訟法學(含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第五版);《民事訴訟法學教程》(第四版)(具體資訊詳見初試推薦閱讀書目) | |
國際法學 | 國際法學(含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 《國際法》(第二版);《國際私法》(第三版);《國際經濟法》(第四版)(具體資訊詳見初試推薦閱讀書目) | |
法律(非法學) | 法律碩士專業課(含刑法和民法) | 《刑法學》(第四版);《民法》(第四版)(具體資訊詳見初試推薦閱讀書目) | |
法律(法學) | 法律碩士專業課(含刑法和民法) | ||
經濟管理學院 | 世界經濟 | 世界經濟專業知識 | 與初試相同 |
金融學 | 金融學專業知識 | ||
數量經濟學 | 數量經濟學專業知識 | ||
新聞傳播學院 | 新聞學 | 新聞學 | 不指定 |
傳播學 | 傳播學 | ||
公共管理系 | 社會管理 | 社會管理 | 與初試相同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文化哲學 | 文化哲學 | 與初試相同 |
三、複試時間及地點基本安排
3月25日(週五)(08:30~11:00)(14:00~16:00) | 考生報到,資格審查。地點:大階梯教室。 |
3月26日(週六)(09:00~11:00) | 考生進行專業課筆試,參加筆試時考生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准考證。考生參加專業課筆試的具體地點,以報到時通知為準。需參加同等學力加試的考生,除參加上午的專業課筆試外,還需參加3月26日下午進行的加試科目,具體時間地點以報到時通知為準。 |
3月27日(週日)(08:30~11:30)(13:00~17:30) | 全部考生進行英語面試(含口語、聽力)和專業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准考證,屆時考生須憑準考證或有效身份證進入複試考場所在教學樓參加面試,如有陪同人員,請在教學樓外等候。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順序、地點,以報到時通知為準。 |
3月28日(週一)~29日(週二)(07:30~10:00) | 全部考生全部考生請於07:30~10:00自行前往空軍航空醫學研究所附屬醫院(原466醫院)體檢。 |
注:以上資訊如有變化,請以報到時通知為準。
現場確認期間,我校不提供停車位,請廣大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來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