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如何申請廉租房

才智咖 人氣:2.83W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簡言之,廉租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種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廊坊市如何申請廉租房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廊坊市如何申請廉租房

一、申請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的家庭(含單親和單身家庭),在市區實際居住。市區常住戶口是指市規劃區範圍內的非農業戶口;3年以上戶口是指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學生掛靠在學校集體戶口期間不計入常住戶口時間)。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者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26週歲的單身家庭。

2、本辦法第四條所規定的收入和資產條件。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家庭成員工資(含退休金)、獎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和生產、經營、投資、承包、承租所得。家庭總資產是指家庭成員或者個人名下存款(現金)、有價證券、房產、車輛、各種生產經營及家用裝置現市值評估額的總和。

3、申請家庭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限價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4、無房戶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沒有自有產權住房,或者已轉讓過私有住房、福利分房、集資建房滿5年,無商業門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辦理房產證的不屬無房戶。住房建築面積按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計算;有多處住房的,住房建築面積合併計算。以上年限均以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對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條件的市級及以上勞模、65週歲以上且無子女的孤老、患重大疾病人員、殘疾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家庭,按照規定優先給予保障。

對已經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保障,正在進行輪候的家庭,可以申請轉為公共住房保障,同時取消其經濟適用住房或省限價商品房保障資格;對已經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全部轉為公共住房,按公共住房政策和標準進行保障。上述家庭需按公共住房申請條件和程式重新進行申請稽核,對繼續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保障。

二、申請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請稽核程式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稽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經稽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