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學生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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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中國大陸地區推行的一項旨在解決城市特困人口住房問題的保障措施。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西安大學生廉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西安大學生廉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大學生廉租房申請條件

有本非農業常住戶口、不計算面積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無住房家庭:承租他人住房、借住親戚、朋友或鄰居住房、借住父母、子女住房、居無定所。

拓展內容:

一、廉租房辦理程式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稽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稽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情形: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