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學歸國經驗分享

才智咖 人氣:2.17W

美國留學人員如果想在畢業後申請回國的話就需要辦理留學回國證明,那麼紐約留學生應該怎麼申請回國證明呢,下面大家就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紐約留學歸國經驗分享

 一、紐約回國申請資格

凡持 F1、J1簽證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學術訪問、攻讀學位(學歷),持其它簽證(綠卡除外)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攻讀並獲得學位,並在美居住滿6個月的留學人員,學習或研究結束後,確定回國定居前,均可申請辦理《回國證明》,除上述情況之外,均不辦理。

二、紐約回國申請程式

為了方便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紐約中心開發了《回國證明》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程式如下:

1、新使用者請點選新使用者註冊進行線上註冊。

2、已註冊使用者請登陸紐約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登記系統。

3、線上完善個人資訊後,填寫並提交《回國證明》申請表。

4、列印確認信。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電子郵件傳送確認信,請列印此確認信。

5、郵寄申請材料。請將全部申請材料(確認信作首頁)郵寄至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並在信封上註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郵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請人數眾多,稽核、審批程式較為複雜,我中心不接受通過傳真和/或電子郵件遞交的申請材料,亦不接受預約、加急或上門辦理。

三、紐約回國申請材料

1、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和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第一次入境簽證頁影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如更換過護照,第一次入境簽證頁應該在舊護照上)。

2、I-94卡(“白卡”或電子版I-94卡)影印件和回國單程機票影印件。已回國人員請提供回國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

3、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簽證表影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學習階段,由於延長或縮短學習時間,更換過簽證表(簽證表開始時間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後一份。

4、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學習證明。

攻讀學位人員請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持其它簽證型別(綠卡除外)攻讀並獲得學位者還需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官方成績單原件(需要密封);

博士後、訪問學者或其它留學人員,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影印件和美方導師證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學單位證明信原件);

持H1B簽證博士後人員,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影印件、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影印件和導師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後研究的證明信原件。如無法提供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則須提供所在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可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具的證明信原件;

高階研究學者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

注:留學單位是指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

5、通過合作辦學專案、交流專案或自費聯合培養專案的申請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影印件;非上述情況,但攻讀學位期限較短者(如,3年之內獲得本科學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含轉學分情況官方成績單影印件。

6、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如下材料:

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抵美入境章影印件、導師證明信原件(在美攻讀並獲得學位者,只需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回國單程機票及國家留學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資格證書的影印件。

7、如獲得的美方學位證書為非英語文字,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學位證書英語翻譯件影印件,或學校英文畢業證明信原件,翻譯件/證明信須明確獲得學位日期及獲得何種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