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工作簽證全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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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想成為美國居民,在美國工作學習,首先要搞定的是簽證問題,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美國工作簽證型別,歡迎閱讀了解。

美國工作簽證全科普

  從留學到工作一步一腳印

  F-1→OPT

想前往美國工作,最穩紮穩的道路,便是持有學生簽證F-1,申請OPT時期,

美國F1學生簽證簽發給全日制在美國讀書的學生,沒有名額限制,持F1簽證可以在校園內工作,如果要校外工作則需特別批准。

從上面的條例我們可以看到,F-1簽證對學生工作有所限制。

但,在畢業後,留學生可以申請OPT時期,即專業實習。通過這一特殊申請,就可以持學生簽證工作啦~

F1簽證學生可以在畢業之後有1年的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時間,簡稱OPT,這段時間你有工作許可,可以為任何公司服務,但要求你幹得必須跟你的專業有關,這段時間基本不受限制,可以在美國停留。

在這樣的簽證下,想在美國找份工作,雖然看起來沒有限額、容易申請,但是要求苛刻了咧!

首先這只是一個過渡簽證,時間限制非常之緊。F-1學生簽證過渡到OPT時期只1年有效時間,並不是一個良久之策。手頭的這份好工作延續不下去啊~簽證到期還得回國~

其次,要找什麼樣的工作,簽證也是頗多幹涉,轉行什麼的是轉不了啦~持F-1簽證所找工作必須侷限在專業範圍之內哦~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現實性的問題。社長從美國移民律師那裡瞭解到,實際上,美國的僱主們並不大願意接受持有F-1簽證工作的員工。畢竟,辛辛苦苦培養了個程式熟練的人才,待了一年就得走,白白付出了人力成本,划不來嘛!

  僧多肉少的主流專業工作籤

  H1-B

看來持有F-1學生簽證工作的如意算盤打不了了!

那麼,在讀完書了申請H1-B工作簽證,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可是,年輕人,世界並不是這樣美好的,╮(╯_╰)╭。

H1-B簽證作為主流工作簽證,不止是天朝人民眼睜睜盯著,世界其它地區人民也想伺機拿下。真是僧多肉少啊!而且條件相比於學生籤,也並沒有放寬多少嘛……

H1-B簽證系美國最主要的工作簽證類別,發放給美國公司僱傭的外國籍有專業技能的員工,屬於非移民簽證的一種。持有H1-B簽證者可以在美國工作三年,然後可以再延長三年,6年期滿後如果簽證持有者的身份還沒有轉化,就必須離開美國。

要成為H1-B簽證申請的考慮物件,必須從四年制的大學取得了學位,或者在與將要在美國從事的職業相關的領域擁有十年的工作經驗。僱傭公司提供給職位必須與學位或工作經驗直接相關,才能簽發聘用書,支援你的H1-B身份,同時還將花費僱主$610。

這政策一讀,兩個難題就出來了。

H1-B也並不是一個長久性的簽證,雖然6年時間已經比F-1長了不少,但6年時間內沒辦法拿到身份,就只能離開美國。細究起來,只是比原來多了個5年!

和F-1的OPT類似,H1-B簽證持有者能夠從事的行業也只能是大學所學或者有十年經驗的領域。工作領域一侷限,工作不好找,找不到工作,更別提簽證了!

現實性的難題也還有一個!名額有限!僧多肉少啊!

H1-B每年的名額是8萬5千個,其中2萬個名額是特別留給在美國獲得碩士或以上學位申請人的,其他是普通名額。

在這些其他名額中,智利和新加坡兩個協約國佔有7000個名額,而印度人因語言和技術優勢,佔剩餘的大部分名額。這一來二去的,中國留學生的中籤率不足10%!

單單通過工作不移民,要長久地做場美國夢,還是難上加難啊!

  換個姿勢來做夢,先移民再工作

  EB-5

要問上面兩種簽證有什麼共同點的話,先工作不移民是他們最顯著的特徵了。

那麼,反其道而行之,先移民再工作,是不是會讓這條路更加順利一些呢?

近來大熱的EB-5專案,就是在宣揚這樣一種節奏。先移民,擁有美國身份,再找工作,反而更加受僱主青睞。

美國投資移民EB-5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資額為美金100萬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

EB-5對申請人的要求相當寬鬆,沒有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取得(包括個人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多種途徑)。一人申請,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綠卡。

EB-5看起來限制不多,還能全家獲綠卡,也難怪如今在移民界火得如日中天啦~

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去尋找一個適當的投資專案,還是要慎重的。美國EB-5投資是沒有聯邦政府擔保,投資者需自行承擔商業風險。若是選中了一個不具前景的投資專案,沒多久就賠了本,簽證重新核實時,投資專案已不存在,那才是真正的兩頭空啊!

另外,眼看著EB-5區域中心法案即將再次到期,與之相關的新EB-5改革提案也將在9月30日拿到檯面上來討論了。不知道屆時EB-5又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又將是好是壞呢……

不過,無論EB-5是否還繼續實施,實施條件是否會變得嚴苛,選擇EB-5的投資者們做好專案盡職調查,僱用專業靠譜的公司,才是當下的上上之策啊!

  短得不用再提的冷門工作籤

  L-1和B-1

說完以上這些個熱門選擇之後,還有兩個冷門簽證,社長為大家稍稍做個提及。

L-1和B-1簽證,多是發生在特定的工作變動之下,是並不適合有意移民美國的朋友們的。

L1簽證適合於中國各類企業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的經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

中國企業需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美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後者簽發給其專業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

B-1則是外國人士到美國作短期停留的非移民簽證的B類旅遊商務簽證下的小小分支。只用於短期活動;申請人必須在美停留期截止之前離開美國;在美停留期間,對本國的居留權也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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