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假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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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疑惑,公司沒有給我們開離職證明的時候,我們能不能自己辦理假的離職證明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辦假離職證明

辦假離職證明可以嗎?

不可以,雖然離職證明格式是一樣的,但是你原單位的公章必須是真的,要知道現在不僅需要書面的離職證明,如果你在新單位要入社保,原單位還需要在網上給你解除勞動合同才行,否則新單位無法給你入上,並且新單位給你做勞動備案時,到勞動部門網上也會出現:“該同志已在職”的提示。

對於這件事情,你首先要明白新單位為什麼要找你要離職證明,因為《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可以說你想多了,新單位要找你要離職證明是為了規避本企業的'風險,並不是調查你的情況。完全沒有必要搞一份假資料,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離職證明作用有哪些

對於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並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範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係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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