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貧困證明
填寫說明:
1. 所有要素請用黑色碳素筆或油性筆填寫,字跡清晰可辨。請勿塗改。
2. 所填資料真實,與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一致。
3. 證明單位需為申請貸款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含)以上的.民政部門或同等職能部門。證明部門章清晰,有“民政局”或“救災救難科”等字樣。
4. 請證明單位認真稽核家庭情況,確保本證明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
家 庭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性別 | 證件型別 | ||||||||
證件號碼 | 就讀學校 | ||||||||||
家庭聯絡電話 | 出生日期 | ||||||||||
家庭戶口地 | 通訊地址郵編 | ||||||||||
家庭通訊 詳細地址 | |||||||||||
家庭成員姓名 | 與申請人關係 | 身份證號碼 | 聯絡方式 | 工作單位及情況 | 月收入(含補助) | ||||||
家 庭 狀 況 | 家庭狀況說明: 貸款申請人: | ||||||||||
證明單位意見 | 證明單位稽核意見: 以上家庭資訊及狀況是否屬實: 其它需要說明的意見: 經辦人簽字: (蓋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