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預防掉進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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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時我們要提高警惕,怎樣預防掉進求職陷阱呢?下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歡迎閱讀!

怎樣預防掉進求職陷阱

 怎樣預防掉進求職陷阱

1、不要輕信路邊的招聘資訊(廣告),而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資訊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資訊。關注甘肅風情,瞭解甘肅兼職實習。路邊的招貼廣告多是非法中介機構用來騙取求職者錢財的幌子,其許諾的職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樓、空中樓閣,只有騙取求職者的求職費才是貨真價實的。

2、要儘可能直接到用人單位求職,不要把求職的希望全部寄託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自己交了 求職費 ,對方就一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收取求職者的各項費用,對是否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聞不問。

3、求職者不要輕信對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之類的言語,更不要交押金。求職者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

4、拒絕高薪誘惑。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有免費的午餐,高薪雖然誘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條件和特長,看自己是否能為用人單位創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對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則要在心裡多打幾個問號:為什麼他們會錄用我?多長個心眼便少一份受騙的可能。

5、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的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但地政府勞動監察大隊直接舉報,事態嚴重緊急時直接報警110,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等。

6、不輕信許諾到外地上崗。對外地企業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麼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的口頭許諾,一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人販子騙賣,悔之晚矣。

7、掌握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一些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8、多種途徑瞭解公司背景。在求職者正式進入單位之前,想方設法加強對企業的瞭解以免誤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單位招聘一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一些以租用房間作為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

9、謹慎簽定勞動合同。與用人企業籤合同時,求職者要 三看 :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籤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籤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

10、發覺被騙,及時報案,並在媒體曝光。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物件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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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大學生就業已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關心愛護大學生,為他們就業鋪路架橋,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一些單位和個人心懷叵測,乘虛而入,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以及急於就業的心理,設定陷阱,誘騙大學生,使他們蒙受經濟和精神損失。

 招聘廣告,言過其實

隨著大學畢業生的不斷增多,各種職業中介機構也應運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和一些新聞媒體有關招聘(工)廣告到處可見,可謂魚龍混雜、泥沙俱下。

◎廣告內容,名不副實。一些勞務中介組織和單位在廣告的'內容上故弄玄虛,名與實極不相符。某有限公司的“招聘啟事”聲稱:應聘者一旦被本公司錄用,即可轉入全民所有制企業,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這就意味著體面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可你或許想不到,這是個空心湯圓。按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可在企業兼職,企業員工也不可能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目前,國家公務員只有經過公開招考和嚴格考核才能被錄用,哪有如此唾手可得的好事?

◎高薪許諾,只為騙錢。一些用人單位以高薪做誘餌,收取報名手續費、介紹費、保證費、服務費之類,然後以“不符合條件”為由將報名者拒之門外。有的替外地公司(企業)胡亂許諾,收了錢草草打發了事。一家職介以月工資5500元為誘餌,3次向廣東等地輸送務工者,收取各項費用人均達1800多元,應聘者到廣東等地後卻發現用人單位的條件和廣告中的宣傳大相徑庭,有的甚至無工可做。

 虛假合同,美麗謊言

許多大學生謀求職業的願望十分強烈,心情十分迫切,以致面對職業選擇和企業(公司)的挑剔時,飢不擇食,委曲求全,不能按《勞動法》的要求與用人單位和業主簽訂合同。而一些用人單位正是利用大學生這一弱點,在合同契約上做手腳,致使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從而吃虧上當,付出慘重代價。

◎玩弄字眼。一家單位的招工廣告中這樣寫道:“……以上人員一旦得到聘用,試用期半年,合格後雙方簽訂十年期合同,辦‘三險’。”一些求職心切的大學生被“十年期合同”和“三種保險”所吸引,但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前提,試用半年後簽約。殊不知,先“試用”再籤合同,正是一些公司(企業)鋪設的陷阱:一旦試用期滿,便以種種理由說“試用”不合格,辭退被“試用”者。這些人被辭退後,這些單位便又重新堂而皇之地招聘,說白了就是重新去騙別人。一些單位正是這樣在試用期上做文章,使用廉價勞動力,為其創造效益。

◎條款不明。一些單位故意在用工合同條款上模糊不清,為日後自己違約埋下伏筆,特別是在工種安排、工資待遇上,用一些模稜兩可的字眼,如“待遇從優”、“月工資一般在5000元左右”之類,讓人捉摸不透,到時候一旦出現工資待遇糾紛便難以追究。

◎隨意更改。一些用人單位將合同的嚴肅性拋之腦後,簽約後隨意更改合同內容,甚至單方毀約。據報道,2015年10月下旬,南陽市數十家職介所紛紛貼出一張內容大致相同的廣告:市郊某公司誠聘駕駛員、出納、會計、業務員及生產工人,月薪6800元,外加效益提成,包吃住。廣告還特別註明:大學生優先。然而當躍躍欲試的應聘者交了300~500元中介費和報名費後,才知道高薪招聘廣告上又加了一條,得先交5000元風險抵押金,方可上崗。27名“勇敢者”交了5000元后,興沖沖地去上班時才發現這個企業原來是個“皮包公司”,已人去樓空。

就業培訓,溫柔—刀

時下,大學生專業不對路問題比較嚴重,為了早就業,一些大學生不得不去重新學習一些新技術新工藝,於是一些職業中專、技校、培訓中心等辦學單位和個人,利用大學生求職求生存的迫切心理,專門“網開一面”,招收大學生,辦各種各樣的培訓班。誰知,他們“醉翁之意不在酒”,純粹是為了擴大生源,撈取錢財。

◎高額收費。一些辦班單位和個人用誘人的工作吸引求職者,如電子自動控制人員、公關人員、營銷人員等,但必須經過他們的培訓,收費都高得驚人。例如,某單位擬招高階電腦操作人員數名,經培訓後上崗,報酬優厚。但是,每人必須先交培訓費1800元。

◎濫竽充數。一些自稱是教師的辦班人員,其實只有初(高)中文化,對一些專業技術、專業知識也只是懂點皮毛,卻在講臺上指手畫腳,似是而非地亂講一通,學員學到最後,學的什麼連自己也說不清楚,交的培訓費只能是打水漂了。

◎胡亂承諾。辦班培訓大多是以先培訓、後留用或安排工作為誘餌,吸引求職者。可這些都是虛假承諾,到最後難以兌現。南陽某縣一所職業技校在舉辦機電專業培訓班前,信誓旦旦,鄭重許諾學員結業後安排到海爾、華碩集團等企業工作。招生廣告一貼出,300多名大學生就報了名。可等到培訓結束後,校方卻因該廠人員已飽和為由不兌現承諾,使求職者“賠了夫人又折兵”,學的技術無用場。

如此“就業培訓”,只是辦學單位和個人撈錢斂財的手段。所以大學生就業培訓要謹慎從事,不能盲目選擇什麼培訓班,當心溫柔一刀,宰你沒商量。

大學生本來就面臨許多困難,變相設定陷阱,在他們身上撈取錢財,無異於雪上加霜,傷口撒鹽。打擊這些非法行徑,保護大學生的權益是全社會的責任,同時大學生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處處留心、留意,遇事三思而後行,就不會掉入他人設定的陷阱。同時,各級政府必須切實抓緊抓好就業培訓工作,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吸納更多大學生到正規的職業培訓機構接受培訓,這是防止大學生上當受騙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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