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面對求職陷阱僅提醒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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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打工者和大學畢業生返城招聘,全國各大城市再次湧起求職大潮。和往年一樣,各種求職欺詐、求職陷阱也讓人防不勝防。不久前,監管海口職介市場的海口工商局專業市場分局專門發出節後求職警示,提醒廣大求職者在求職時謹防陷入“中介陷阱”。無獨有偶,天津有關部門提醒從業者要謹防勞動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上佈設的霸王合同、押金合同、暗箱合同、生死合同、賣身合同、雙面合同等“合同陷阱”。


   顯然,在這個求職熱潮中,在這個魚龍混雜的求職市場面前,政府職能部門從求職者的切身利益出發,給予一種善意的提醒,無疑值得讚揚。“陷阱提醒”雖有必要,但僅僅是提醒還遠遠不夠。畢竟,提醒並不能幫助求職者解決實際問題。更讓人不可理解的是,政府職能部門明知目前的勞動就業市場存在問題,也懂得解決問題的策略,可為何不“先下手為強”,對那些不規範的勞務市場進行規範和整頓,而讓眾多求職者去接受“陷阱”的考驗呢?


   筆者認為,政府的責任也不僅僅是提醒,最關鍵的還是要採取措施積極主動地排除“陷阱”,為廣大求職者和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用工環境。


   社會沒有理由要求消費者從購物就醫、出行旅遊、休閒娛樂乃至求職就業等各消費領域都要成為行家裡手,知道如何防止上當受騙。事實上,消費者完全不可能成為方方面面的`專家。因為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在資訊上永遠是不對稱的。相對勞務市場而言,求職者或務工人員無疑就是消費者。那麼,他們也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成為“求職專家”或“預防陷阱專家”。


   現代意義上的政府應該是服務型政府和責任型政府。換句話說,政府不僅要憂民所憂、樂民所樂,還要安民所盼、成民所願;不僅要有深懷愛民之心、善謀富民之策,更要多辦利民之事。因此,在求職陷阱問題上,政府“明知山有虎”,就應該“偏向虎山行”,而不應該“偏讓百姓行”。


   其實,目前勞務市場存在的“陷阱”,主要是兩大類:“中介陷阱”和“合同陷阱”。毋庸質疑,混雜在中介組織裡的黑中介是製造“求職陷阱”的最大源頭,鑑於此,有關部門應該按法律、法規予以堅決打擊;而對於那些可能存在勞動權益爭議的勞動合同的簽訂,勞動保障等部門應按工作規程予以全程監督和規範。提前介入也好,監督檢查也罷,只要有關職能部門能夠盡職盡責,就一定能把求職陷阱扼殺於萌芽狀態。


   最近,深圳市寶安區勞動部門將區域內的眾多黑職介列入“黑名單”公之於眾,可謂打在了那些黑職介的要害上。因為將黑職介暴露在光天化日下,不僅強化了執法力度,豐富了執法手段,還藉助社會力量對黑職介的違法行為進行有效監控,使其成為無處藏身的過街老鼠,招致人人喊打。顯然,這是整治勞務市場秩序的一個有益嘗試,值得借鑑。


   面對當前的求職熱潮,我們期待著更多的地方能像深圳一樣,把該管的管起來,併力求把它管好,真正地做到為民辦實事。

人民時評:面對求職陷阱僅提醒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