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以超越自己的職責許可權範圍干預幹部選拔、人事安排、政務決策與管理等黨政事務;
不準自作主張代領導幹部答覆處理問題,未經領導同意擅自批示檔案,在傳達領導指示時夾雜個人意見,在作新聞報道時,向新聞媒體提出違反規定的.要求;
不準插手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特別是插手與領導幹部職權有關的工程專案承包和物資採購活動,或者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不準接受或者代領導幹部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
不準洩露、傳播組織尚未公開的資訊,洩露領導幹部在講座工作過程中的各種意見,或參加重要會議及活動時尚未公開發表的講話;
不準將機要檔案私自帶出辦公室,或者將機密檔案中的內容或內部機密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洩露;
不準下基層時向接待單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