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東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基數
繳存比例:5%—20%
繳存基數上限:23753元
繳存基數下限:1310元
月繳存額上限:9501元
【補充說明】:
1、職工退休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3、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單位繳存比例。
4、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只能調整一次,不符合規定範圍的,應當調整至規定範圍內。
5、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規定的範圍內可由單位自行提高。
【最新諮詢回覆】
一、我們公司在東莞莞城區,公司幫我們繳納了住房公積金。請問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低於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嗎?因為我不想繳存那麼多錢。
回覆: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不得高於20%。職工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單位繳存比例。
二、現行東莞住房公積金繳存下限是多少?跟目前東莞最低工資標準一樣嗎?
回覆:是的,跟東莞最低工資標準一樣,即1310元。
三、新入職一家東莞公司,但是公司不給我們繳納住房公積金,這合理嗎?還有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回覆:東莞政府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所以你可以要求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目前東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