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某教育機構招生人員績效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提升XX教育招生人員績效,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修訂此考核制度:
總考核=人數考核(注1)
院校比例考核(注2)
優惠成本考核(注3)
招生績效三重考核=(注1)x(注2)x(注3)相乘的規則。
(注1)人數考核:季度報名人數
底薪提成
150人 2.5元/人
151-200人 375元+(報名人數-150)x3/人
201-250人 375元+150+(報名人數-200)x3.5/人
251-300人 375元+150+175+(報名人數-250)x4/人
301-350人 375元+150+175+200+(報名人數-300)x4.5/人
351-400人 375元+150+175+200+225+(報名人數-350)x5/人
401-4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報名人數-400)x5.5/人
451-5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報名人數-450)x6/人
501-5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報名人數-500)x6.5/人
551-6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325+(報名人數-550)x7/人
(注2)、院校比例考核
院校招生目標/學費
學費 比例考核
>50萬1.2
>30萬1.1
>15萬1
0.8<15萬
(注3)、成本考核
優惠是指優惠費
優惠幅度:人均成本考核
10萬9萬X0.1
8萬X0.2
7萬X0.3
6萬X0.4
5萬X0.5
4萬X0.6
3萬X0.7
2萬X0.8
1萬X0.9
0.5萬X1
注:
總報名量少於150人無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