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實施方案的制定、上報工作。
3.對下屬農機局(站、中心)在職人員情況進行核實;組織召開各下屬農機局(站、中心)主要負責人會議,傳達上級農機局關於農機推廣機構改革會議精神;安排部署農機推廣機構改革工作。
4.完成對農機合作服務組織調研情況的.彙總及總結上報工作。
5.對農機購置補貼專案實施工作進一步安排部署,就截止時間、電子檔案和總結等提出具體要求。
6.主持行政業務全面工作。
7.制定完善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的優美工作環境。
8.協調各方力量,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經濟技術指標。
9.以降低事業成本,促進發展為目標,重點抓好人事、勞資、財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