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通用6篇)

才智咖 人氣:9.33K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崗位職責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明確崗位職責能讓員工知曉和掌握崗位職責,能夠最大化的進行勞動用工管理,科學的進行人力配置,做到人盡其才、人崗匹配。那麼相關的崗位職責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通用6篇)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1

崗位職責:

1、負責產品製作的取樣、留樣和送檢等檢驗工作;

2、做好資料統計、記錄真實且有效完整,整理歸檔所有質檢部記錄表格;

3、負責產品質量狀態標識工作,嚴格控制不良品;

4、能夠制定標準作業書及相關驗證方法;

5、監督車間生產區域環境衛生、人員衛生檢查;

6、協助做好相關部門的配合工作;

7、有網上客服經驗更佳;

8、與質監局,環保局,安監局保持良好的溝通聯絡;

9、及時掌握生產工人衛生知識不足之處,針對性組織衛生培訓;

10、對新職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對下崗員工進行再培訓。

職位要求:

1、中專或以上食品類相關專業,要有食品檢驗資格證書;應屆生符合條件者優先錄取(無食品質檢證書,請勿投簡歷,謝謝合作)

2、1年或以上食品檢驗相關工作經驗,從事過現場品質管理工作(IPQC),熟悉原料輔料驗收檢測,熟悉食品理化及微生物專案檢測;

3、熟悉食品行業相關國家標準及QS質量體系認證工作流程,有QS證申請、年審、換證等方面工作經驗優先;

4、具較強的質量管理意識及溝通協調能力。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2

崗位職責:

(1)負責產品的日常檢驗,並對檢驗後的產品進行狀態標識;

(2)行使檢驗職責,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表單;

(3)對檢驗中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過程跟蹤;

(4)每月對檢驗資料進行彙總、統計;

任職資格:

1、食品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具備化驗員的基本素質,認真執行公司檢驗工作;

3、具有檢驗員證書優先;

4、瞭解食品管理體系優先。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3

1、監督生產管理規範的實施(交期、質量與成本),依標準對產品生產過程進行質量管理、稽核和生產過程的質量指導、控制;

2、監督“7s”管理要求的落實,維護生產現場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作業;

3、參與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問題。

4、執行生產過程質量的監督與管理,收集、分析產品質量資料,並建立和維護質量資訊管理體系;

5、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處理、分析、統計客戶質量投訴,並追蹤質量事故;

6、分析、處理、糾正、驗證生產環節的不合格品,評估、處理、改進及驗證來料的不合格品;

7、監督管理呆滯品、退貨品的質量,上報並根據處理建議進行處理;

8、負責各項產品標識與可追溯管理,使其各項名目清晰,管理有效,保證各項質量異常情況源頭明朗,及時發現問題並改正。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4

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要求及技術標準,對入庫的原輔材料進行檢驗

(2)出具《原輔材料檢驗報告》,並判定原材料是否符合入庫和使用標準

(3)對按規定需定期複檢和超過儲存期限的.原輔材料進行復檢,以確定該材料是否能繼續投入使用

(1)根據工藝技術標準等要求,按生產工序及其檢驗規程,檢驗各道工序的產品質量

(2)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品、不合格批次進行鑑定,監督其返工處理過程

(3)對公司自制模具和改制模具進行質量檢驗,保證投入生產線的工裝質量

(1)根據產品檢驗規範,對產成品及出庫產品進行檢驗

(2)對成品檢驗中出現的不合格品,監督其返工處理過程,並對返工後的產品進行再次檢驗

(3)對符合出廠要求的成品,出具《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5

1、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及認證,並組織實施質檢與品控工作

2、保證品控系統的合理運作,保證產品質量

3、協調與品質有關的其他部門的關係

4、參與產品研發、工藝及產品改進工作,提高產品質量

5、負責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檢驗及制定檢驗標準

6、負責制定並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按要求巡迴檢驗,對製程進行管理與分析

7、負責原輔料供應商交貨質量的檢驗及整理與評價,督導並協助廠商改善質量

8、負責產品質量異常時的妥善處理及報廢品鑑定

9、負責檢驗儀器與藥品質量等的管理與校正

10、負責庫存產品的抽檢及出廠檢驗,執行產品追蹤制度,對消費者投訴進行原因分析,並找出改善措施。

11、負責食品安全資訊收集、分析,提高質量保證系統。

食品企業質檢員崗位職責6

1、負責產品的出廠檢驗、來料檢驗及車間流程微生物檢測;

2、負責檢驗資料的記錄填寫工作;

3、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及時上報;

4、負責檢驗室的裝置維護與保養工作;

5、負責檢驗室的衛生工作;

6、負責對生產現場人員進行衛生意識、清潔衛生等的指導和培訓;

7、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