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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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文9篇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潛力、潛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務必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理解,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資料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潛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狀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狀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狀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推薦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資料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狀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會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轉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

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會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通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按員工各自工作職位對應對照考核)

(1)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2)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4)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5)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工作服)是否得體;

(6)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7)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特別崗位5-10倍處罰)。

6、考核程式:

(1)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月考評彙總表》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2)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會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轉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會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職能總經理員工自評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直接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 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 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會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轉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 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 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 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會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 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職能總經理 員工自評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 主管副總經理 分公司人事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 直接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 技術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 職位類別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技術類

業績考核 約佔70% 50% 40%

能力考核 約佔15% 30% 30%

態度考核 約佔15% 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 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通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 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 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 特優秀 優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5分以上 85―95分 70-84分 50-69分 50分以下

2、 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 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 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 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 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 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 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 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 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 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會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會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會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 若年會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 若年會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 同時,如在年會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 如在年會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會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年1月10日。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6

第一條目的

(一)根據《車間員工工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車間績效考核辦法,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二)提高生產效率,實現增產增效。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直接參與生產作業人員(含固定月薪制人員),不包括車間管理人員。

(二)新招收的試用期內員工、學徒不參加本考核。

第三條職責

(一)各製造、裝配部門主管負責指導所屬員工進行自我評價,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與員工進行溝通,幫助員工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決的問題,並與員工共同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對考核結果依照車間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接受員工申訴。

(二)班長負責所屬班組員工和某項具體考核指標的績效考核日常工作,根據考核標準客觀公正地對所屬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

(三)車間所有員工:根據考核結果認真進行自我評價,並與車間主管進行開放的交流溝通。

第四條考核程式每月初(10號前)由各班組長負責考評員對上月計件員工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應有的考評依據交於車間核算員處,核算員將各項考核得分及考評依據在每月8號前記錄於《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上,車間負責人對《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進行稽核修改後進行簽發,管理制度《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五條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考核內容月度績效考核就是考核員工當月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涉及員工的勞動紀律、勞動態度、工作成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生產安全、裝置保養等方面。

(二)考核辦法

1、勞動紀律(總分10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遲到、早退: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3)串崗:車間員工應在規定的工作場地作業,凡發現超出規定場地與人聊天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達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則視為串崗,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並進行經濟處罰(20元/次);

(4)曠工:扣5分/次。

(5)出現打架鬥毆事件,主要責任人該月績效總分為0分,扣次要責任人當月績效總分50分,並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6)員工違反部門其他有關制度規定,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2分/次,並根據情況進行罰款20-50元;

(7)其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員工守則等行為: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5分/次,並進行罰款50-100元;

2、勞動態度(總分15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主動協助車間處理或承擔困難工作,在權重欄中加1-3分;(須有準確的依據)

(3)為車間生產獻計獻策,並最終被車間採納,在權重欄中加2分。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7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透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到達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潛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範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週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狀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職責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祕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資料及辦法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職責書籤訂指標為考核資料(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佔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帶給考核指標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狀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職責書內的工作資料;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3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戶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資料;權重佔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資料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職責心、工作用心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

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職責心、工作用心性;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係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資料;權重佔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

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彙報狀況、綜合素質(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溝通協作潛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彙報

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彙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資訊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資訊互通;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溝通協作潛力;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絡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善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善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並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到達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到達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到達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善:該項工作績效基本到達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並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於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130—120分;B級(良好):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善):90—70分;E級(差):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佈法,五個等級所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於20%;C級(合格)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善)、E級(差)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於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資料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資訊的彙總收集並向考核委員會帶給。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後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後,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彙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彙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8

有效的績效考核,不僅能確定每位員工對組織的貢獻或不足,更可在整體上對人力資源的管理提供決定性的評估資料,從而可以改善組織的反饋機能,更可激勵士氣,也可作為公平合理地酬賞員工的依據。當前,併購企業因產業和學科調整正處於整合的關鍵時期,各部門重新調配,迫切需要好的績效考核設計方案來加大考核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一、績效考核的目標

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管理模式。確定各層級的關鍵績效指標,將企業目標分解到部門、員工,確保企業、個人目標一致。強化執行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為員工績效薪資的評定提供公正、公平、公開的依據。基於戰略持續改進,不斷地引導員工持續改進工作。通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相互協作,增進團隊合作精神。

二、績效考核方法的選擇及考核物件

不同層次的人員和部門應當選擇不同的績效考核方法,併購企業應當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特點的考核方法對企業員工和部門進行公正、公平、公開的考核。

從工作部門來分析,對併購企業從事科研專案研究的部門和產業公司進行考核,建議選擇以專案為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方法,對企業所屬的各職能管理部門建議選擇360度考核方法。從工作人員來分析,建議對各考核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採用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技術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採用360度考核方法;一般管理人員採用面談法為主。

三、績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1.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關鍵績效指標法是根據巨集觀的戰略目標,經過層層分解之後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戰術目標,並將其轉化為若干個考核指標,然後借用這些指標,從事前、事中、事後多個維度,對組織或員工個人的績效進行全面跟蹤、監測和反饋。選擇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按照整體性、增值性、可測性、可控性、關聯性的原則來進行,然後選定好關鍵績效指標項分解。將分解到考核單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按照設定的表格進行填報,然後根據上報來的各項指標制定關鍵績效指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分上半年和全年兩個考核週期,對各考核單位按照既定的計劃指標進行考核。

2.360度考核法。360度考核又稱為全視角考評方法,它是指由被考評者的上級、同事、下級以及被考評者本人擔任考評者,從多個角度對被考評者進行全方位評價,再通過反饋,達到改變行為、提高績效等目的的考評方法。

3.面談法。績效溝通是績效管理的關鍵環節。目標設定好了,溝通有成效,完成考核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沒有溝通,考核就不能起到激勵員工的目的,績效管理就僅僅成了給員工打分的工具。員工對考核失去信心,績效管理就會逐漸成為擺設。溝通到位了管理就會事半功倍。要想讓績效溝通順利進行,要通過培訓、宣傳,讓員工認識到績效溝通的重要性,讓員工學會績效溝通,讓其感覺到有責任有義務進行溝通。這樣,員工對溝通的態度也會發生變化,從原來的牴觸變為願意溝通了。績效溝通要分成目標確定、實施過程、績效反饋、績效改進四個階段,四個階段相互配合,層層遞進,共同構成溝通體系。

四、確定考核結果

根據預先選定的考核方法進行考核,將各類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歸集後得出結論,確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五、考核時應當注意的問題

在設定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時要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同時滿足科學、適用的要求。在進行績效考核時應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公平是確立和推行考績制度的前提,公開應使考評標準和考評程式讓員工知道,公正是指考評等級之間應當產生較鮮明的差別界限才會有激勵作用。在進行績效考核時還應注意收集反饋資訊,形成閉環。考評結果一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否則難以起到教育作用。堅持PDCA(plando check action)的迴圈原則,使各項工作保持螺旋式上升和發展。

總之,無論選擇什麼樣的方式方法進行考核,都要持續優化,不能一成不變。要在實踐中找出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從而提大學聯考核水平。通過考核,發現存在的一些問題,為以後改進績效提供參考資料。通過客觀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從而有效地提升公司整體績效,實現公司發展戰略。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9

、績效考核規定:

1) 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 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 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 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 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式與許可權:

1、 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2、 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3、 獎罰許可權:

1) 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 公司、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 公司各部門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 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 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 分店獎懲許可權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 分店獎懲許可權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 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許可權;如超出許可權,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 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許可權;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許可權。

3) 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許可權,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 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許可權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 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 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 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 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 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 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 其它具體情況;

(二) 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 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 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 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 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 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 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 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 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 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 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 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 其它獎勵:

1) 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 1、其它處罰:

1) 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 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 月彙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 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 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 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 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 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週期。

11) 年度彙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 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 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 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曠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准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7) 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10分/人;

8) 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 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 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 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 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 工作時間吃東西;

15) 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 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 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裝置者;

19) 隨地吐痰,隨手亂扔菸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 上班時間看書報雜誌,收聽(看)廣播、錄影、電視者,

21) 前廳、後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 下班後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 將閒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 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 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 上班睡覺;

4) 損壞制服;

5) 在公共場所、食品製作場所或禁止吸菸區域吸菸;

6) 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 擅自張貼、塗改通告、檔案;

9) 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 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 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 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 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 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 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 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20-50分處罰:

1) 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 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 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 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裝置、器材等私藏;

5) 未經批准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鬥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鬥毆之當事人;

7) 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 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 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 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 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 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裝置、設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 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 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 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 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 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 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 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 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 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