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考核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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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員工考核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員工考核制度範本

員工考核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 在確認晉升與提薪資格時,必須依據基於考核標準表的考評結果。另外,晉升提薪資格認定工作能夠與普通提薪資格認定工作分開進行。

第二條 考核標準表分為以下三種:

1.態度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要素,即服從性、協作性、進取性和職責感。評分方式分兩種情景,用於晉升目的時,採用五級評分;用於提薪時採用三級評分;

2.本事考核標準表。包括四項評價要素,即各種綜合本事、知識(業月知識和基本常識)、體力、技能。同樣,評分辦法分兩種情景,用於晉升時五級評分;用於提薪時,三級評分;

3.業績考核標準表。由考核標準表具體規定細則和要求。評分辦法也差分兩種,用於晉升,五級評分;用於提薪,三級評分。

第三條 考核標準(評價要素)與評分示範(具體資料見表346)。

(二)態度考核標準

第四條 態度考核資料

1.服從性

(1)是否理解並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有無遲到、早退、無故缺勤的情景;

(3)髮型、服飾等儀表是否乾淨整潔;

(4)與他人的言談舉止是否富有禮節;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場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無因其言行,破壞了現場的風氣和紀律以及擾亂秩序的情景;

2.協作性

(1)是否能夠立足全域性,把握各部門(各職務)之間的關係,並且根據情景進行進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夠立足本職工作,並跨越本職工作的範圍,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門的通力協作;

(3)是否能夠幫忙領導改善工作環境,創造便於工作的場所;

(4)是否能夠上下溝通,在提高團隊士氣中發揮作用;

(5)是否能夠幫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與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進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滿足於現狀、進取奮進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熱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質量的願望;

(4)是否具有排除萬難、爭取成功的幹勁;

(5)是否具有在集會和會議上爭取發言的勇氣;

4.職責性

(1)是否明確自我有職責經常檢驗下屬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結果;

(2)對於下屬的失誤是否能夠從中找出自我應負的職責;

(3)是否能夠善始善終地完成本職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誤時,是否向其他部門推卸職責;

(5)在理解上司全權委託交辦的工作任務時能否讓上司放心。

第五條 態度考核評分標準

“”為加分,“”為減分。

1.服從性

(1)遵守規章制度,並能規勸他人,作好表率;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規章制度,甚至有違反制度的行為;

(2)考核觀察期內全勤,1年以上為全勤;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核觀察期內15次以上,無故缺勤1次以上;

(3)注意儀表,堅持服飾整潔和辦公場所幹淨;蓬頭垢面,不修邊幅;

(4)說話辦事幹脆利落,言談舉止大方;說話吞吞吐吐,辦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遜,說話草率;

(5)踏實,有始有終;馬虎,吊兒郎當;

(6)工作井然有序、有條不紊,深得要領,緊湊,不窩工、不浪費;懶懶散散,窩工、閒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彌補他人疏忽不周之處,在異常情景下善於提出忠告;感情用事,妨礙他人正常工作;

2.協作性

(1)利用工作之餘,幫忙別人趕上進度;只研究本職工作,對其他部門工作不聞不問;

(2)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圖,主動為上司分擔職責,進取彌補人際關係或工作方面的缺陷;消極排他,牢騷滿腹,不安於輔助性工作;

(3)充分理解群體目標,樂意為群體目標的實現做貢獻;擅長與他人合作共事;以自我為中心;

(4)不惜犧牲自我,通力合作;不推不動,但求自我方便、舒適;

3.進取性

(1)不知疲倦,一往無前;安於現狀,維持現狀;

(2)不求一步登天到達目標,但求持之以恆,孜孜不倦,不斷進取,積少成多,積小成大;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一遇到問題和困難,就垂頭喪氣,不出成果;長時光內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求知慾極強,並能把得到的知識用於實踐,彌補自我工作中的短處;永不滿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沉湎於過去的成績,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工作;

(4)勇於挑戰,不畏困難,為實現目標竭盡全力;不管怎樣督促,也不上進工作,工作挑挑揀揀,避難就易;

(5)言談舉止充滿熱情,言簡意賅,發人深省;只聽不說,不提問,不發表意見;

4.職責性

(1)清楚瞭解下屬的工作質量,並對下屬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適當的評價與指示;不瞭解下屬的工作質量,對下屬的工作本事和情景不能做出適當評價;

(2)能夠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不能找出失誤和失敗的客觀原因;

(3)在工作進行過程中,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明確果斷把握工作的階段性;在工作進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結果和結束狀態,把握不了工作的階段性。

(三)業績考核標準

第六條 本公司業績考核須依據職務標準表進行,各部門須根據自身情景製作合理的職務標準表,其具體資料和格式如以下範例所示:

第七條 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專案有:知識、技能、表達本事、理解本事、創造本事、確定本事、策劃本事、協調本事、領導本事等,其考核標準應按不一樣崗位、不一樣職務的`具體要求而訂立。

十四、公司年終獎考核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並瞭解、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本事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為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程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1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如附件一)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第三條等級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75分: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第四條 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扔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附件二)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x80=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第五條 增減分數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5分)

第七條 申訴

幾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進行申訴,逾限不予受理。

第八條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徇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公司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第九條 附則

1.各員工、職員的考績,經總經理複核後,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回到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數額,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後,自發布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核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發現員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揚長避短,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並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利達公司正式錄用員工。(銷售部、後勤人員或試用期員工除外)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專案、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物件

Ⅰ類員工:計件、計時工資人員及基層普通員工;

Ⅱ類員工:車間基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月薪人員;

Ⅲ類員工:辦公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型別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總經理:對於副總、銷售、行政、財務部進行追蹤。

副總:對於生產、技術、採購、品管、動力部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財務總監:對生產統計、各個倉庫保管員進行評分。

各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行政辦: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

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第八條考核等級對照表(Ⅱ、Ⅲ類人員適用)

第九條考核程式

1、總經理室每月30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副總每月29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3、財務總監每月29日對統計、各倉庫保管員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4、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備註:其中各部門基本工資詳見表一,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基本工資

表一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表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人考核績效係數

備註:其中各部門績效工資詳見表二,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績效工資

表二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50元

員工考核制度4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後。本方案的實施物件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戶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三、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戶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戶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戶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瞭解;

(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

(5)客戶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

(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週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彙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週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週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週須走訪3家以上,並對走訪情況在週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跟單記錄(10分):對於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後查詢;

(2)市場資訊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

(5分)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許可權:

1、採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複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複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