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章錯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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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三方協議章錯了怎麼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方協議章錯了怎麼辦

三方協議章錯了怎麼辦

蓋錯沒事,可以向學校要求重新影印一份新的三方協議,重新蓋章就可以。

拓展:

一、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要明確職位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採取調動的方式,壓迫畢業生自願辭職,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2、要防止用人單位連續換崗、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崗位的同一人不能申請兩個試用期,而且對換崗也沒有限制(實際上,這一舉措已經沒有必要了為防止,根據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和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試用期。

3、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最好將年終獎條款固定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沒有年終獎的定性分析,這一法律空白可能會被用人單位利用,成為未來減薪的一種方式。

4、我們需要知道僱主是否為僱員提供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會保障,等於減去了很多工資,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會保障待遇。

二、簽署三方協議應注意的細節: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有效印章名稱一致。如果不一致,則協議無效。用人單位專業名稱填寫時,應與學校教務部門專業名稱一致,不得縮寫。外國企業、合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一般採用試用期。

2、根據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可以從1個月到3個月不等。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一般採用試用期,一般為一年。為了留住學生,很多單位對學生進行了高違約金的限制。

3、學生在談判中應儘量將違約金降低到最低水平,通常違約金不應超過5000元。但《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限制競爭的條款,並同意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提供經濟補償。

4、他應按照協議向僱主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部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學生應努力消除違約金。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是“標準合同”,但“備註”允許三方分別就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一致。

5、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以在簽定合同前在備註中註明已達成的假期、住房、保險等福利。發生糾紛時,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為了提高就業率,許多高校強迫學生找熟人、親戚簽訂“虛假”協議,不利於畢業生,畢業生不應屈服。

6、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用人單位填寫並蓋章後,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簽證蓋章手續。本人填表後,不要直接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做的後果是,當單位填表時,工資待遇與以往的承諾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