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政策調整:“二胎”報銷有新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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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胎後,產假怎麼休?津貼拿多少?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有哪些?隨著“單獨二孩”政策的全面實施,關於二胎生育險的相關問題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與此同時,我市轉發了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關於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政策的指導意見》,其中專門就二胎生育待遇作了及時調整,為了讓老百姓能夠算明白這筆賬,今天我們就政策亮點、業務經辦等方面作一下解讀。

生育保險政策調整:“二胎”報銷有新說法

除了98天產假,生育二胎照樣有60天晚育假

【新政摘要】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和《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護理假為15天。生育津貼根據生育職工產假天數計發。

【具體解釋】

與以往政策相比,最大的變化就是符合二胎報銷政策的女職工,照樣可以享受60天晚育假,這就等於和生育一胎的女職工,有一樣的假期及津貼待遇。政策修改前,符合報銷政策的女職工,要想獲得60天晚育假,必須同時滿足晚育、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兩個條件;這意味著二胎生育者根本無法享受60天晚育假;而政策調整後取消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限制,只要滿足晚育(23週歲零9個月後生育)條件,就可以擁有60天的晚育假期。這樣以來,和基礎產假加在一起,女職工至少可以享受158天的假期。

津貼標準以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

【新政摘要】

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和計劃生育醫療費仍按照各地原有規定執行。

【具體解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生育津貼的標準,主要是依據參保職工本人生育年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後,津貼標準改成了參保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從全域性上看,絕大多數人的津貼標準提高了。

除了津貼之外,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沒有發生變化。即:門診產前檢查費用為800元,生育醫療費用正常產為2200元、難產3000元、剖宮產4000元。

具體業務下移到各區視窗,中途斷繳將影響待遇享受

【報銷流程】

為了方便廣大參保職工申報及辦理相關業務,我市醫保中心已經將生育保險業務下移到各區市縣視窗,市醫保中心不再受理相關業務。因此,參保者如果需要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等,請直接到單位所在區的醫保視窗辦理。

【具體流程】

在生育後一年,持《結婚證》、《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住院收據、診斷書、住院治療明細單及出院記錄(小結)到單位所在區醫保視窗申報和稽核。一般情況下,津貼將在參保人申報三個月後按月發放。

另外,目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職工的相關報銷事宜主要由單位統一辦理,企業參保職工的相關事宜主要由本人前往視窗稽核辦理。一般情況下,辦理時間為每月1日-20日,具體情況請聯絡各區市縣醫保視窗諮詢。

醫保中心提醒,產假期間不能終止生育保險費的'繳納,否則將影響待遇享受。

相關問題

①生育保險包含的待遇範圍有哪些?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女職工生育期間(含計劃內一胎流產、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休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男職工護理津貼(即護理假工資)、計劃生育手術(人工流產術、引產術、女性絕育術、男性絕育術、女性輸卵管復通術、男性輸卵管復通術)所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及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

②未就業人員分娩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的生育醫療費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並按照本市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相應標準支付。其中,按照有關規定已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參加新農合和居民醫保等)不再重複支付生育醫療費。申報材料:此項業務由單位負責,不受理個人辦理。具體業務由男職工單位專管員統一受理後,到單位註冊所屬區醫保辦事處諮詢和辦理。

③計劃內流產的報銷標準有哪些?

不滿4個月流產的不超過500元,滿4個月流產的不超過700元。超過上述標準的部分個人負擔15%,其餘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報銷。

④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隨著國家針對單方獨生子女生育二胎政策的落實,前往檔案館查詢獨生子女檔案的人數明顯增加,很多市民也向檔案館打來電話詢問,他們大多是獨生子女證遺失,但查詢檔案的結果卻不盡相同。獨生子女證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可持本人身份證到相應的區檔案館查詢獨生子女檔案。需要注意的是,獨生子女檔案一般儲存在辦理獨生子女證時(獨生子女出生後)母親戶口所在地的檔案館,而非父母或子女現戶口所在地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