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英國最新房產稅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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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英國最新房產稅解讀

移民英國最新房產稅解讀

在中國,買房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考慮小區位置、生活環境等因素,當然在英國買房也是如此,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英國買房,還要注意一下當地的各種稅費。由於近幾年大量海外資金湧入英國豪宅市場,因此英國政府要改變遊戲規則,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稅法條例,那麼究竟有哪些新的稅法條例?我們特別邀請到了金諾華的房產經紀人為您一一解讀。

主要私宅免稅條款的變化

從2015年4月開始,擁有多套房產的業主,包含英國居民在內,不能在任意應用主要私宅(Principal Private Residence簡稱PPR)條例來免交資本利得稅(CGT),而只能以真正的主要住宅申請PPR免稅。同時,從2014年4月起,PPR免稅的順延年限從3年減少至18個月。

據金諾華房產經紀人介紹,PPR是一項很受歡迎的免稅規則,他確保買家不會因為出售房屋而繳納大量稅款。根據目前的PPR規則:任何私宅都可使用,雖然同一時間不能為多套房產申請PPR免稅,但有多套房產的業主可以選擇任意一套住宅申報為PPR。只要該住在曾被用作主要居所,那麼即使業主已經搬離,PPR的時限仍可順延三年。比如,如果某人在10年前買了套房子,並居住了6年,6年後才搬離。那麼對於房產在這十年中的增值,前9年都可以減免CGT(因為前6年作為主要私宅,再加上3年的順延期)。

而在PPR規則改變後,PPR豁免順延的期限從3年減少至18個月。這就意味著有多套房產的業主在賣房時,即便這所房產曾是主要私宅,也將面臨更高的CGT稅費。在上面的案例中,業主將只能獲得7.5年的PPR減免。

因此,曾經把在英國的住房變成私人出租房、度假房的業主,或因離婚而賣房的人將會受到影響。或者買家如果擁有多套房產,其中至少一套在英國,那麼應該諮詢專業的房產經紀人來確定對您的CGT有和影響,以及是否應該在規則變化之前進行準備。

離岸公司住宅的年費與印花稅

金諾華房產經紀人告訴記者,在此前的英國稅法之中,如果以離岸公司(Enveloped Dwelling)形式持有房產,可以很好地保護業主隱私,也能規避很多稅費。為此,英國政府在2012年對離岸公司形式持有的價值200萬英鎊及以上的豪宅引入15%的印花稅(Stamp Duty Land Tax,簡稱SDLT),其後又引入豪宅年費(Annual Tax of Enveloped Dwellings,簡稱 ATED)以及相關的CGT。

如今,英國再次將這項稅法規則進行修改,針對離岸公司的SDLT和ATED適用面擴大,起徵點從原來的200萬英鎊下降至50萬英鎊,這兩項規則將分別於2014年3月20日和2015年4月生效。

也就是說,按照之前的SDLT和ATED來算,如果非英國公司持有200萬英鎊及以上英國住宅,那麼則需支付:

豪宅年費(ATED):費用取決於房產價值。當前費率如下:200萬~500萬英鎊,1.5萬英鎊/年;500萬~1,000萬英鎊,3.5萬英鎊 /年;1,000萬~2,000萬英鎊,7萬英鎊/年;2,000萬英鎊及以上,14萬英鎊/年。此外出售房產時,還需為2013年4月6日後獲得的資本增值繳納CGT。以及15%的印花稅(SDLT)

而新稅法之後,由於ATED和與之相關的CGT適用面擴大。從2015年4月1日起,價格在100萬至200萬英鎊的`房產也需要繳納7000英鎊的年費以及相應CGT。到2014年4月1日時,50至100萬英鎊的房產也需要繳納3500英鎊的年費和CGT。同時自2014年3月20日起,離岸公司購買50萬英鎊以上的而住宅也需要繳納15%的印花稅。

費英國居民將繳納資本利得稅

除了前兩項變化之外,從2015年4月開始,所有非英國居民(個人、公司和信託)都將為賣出英國住宅所得支付CGT稅費。截止到現在,前述的PPR免稅可能對非英居民的CGT費用有所幫助,即如果他們把目前所擁有的房產選為自己的主要居所,就可以利用PPR規則免交CGT稅費。然而到2015年4月以後,PPR不能隨意選擇,那麼非英國居民似乎不太可能把英國房產當作實際的主要居所。

與此同時,對於一些利用出租房產而躲過ATED以及相關CGT的公司來說,在不久的將來,對房產進行銷售時也將被要求支付CGT。另外,處於ATED規則之內的非英國公司只適用於ATED相關的CGT規則,其他非英國居民都可以按照所提到的新CGT繳納稅款。

整體來看,英國房產稅款的改革對於擁有多處房產的英國居民和非英國居民加大了稅收的力度。來自英國移民第一品牌、專業移民解決方案諮詢顧問機構—金諾華英國移民專家表示:如果您正準備進行英國移民,那麼您在聯絡移民中介的同時,也應提前與房產經紀人進行聯絡,並詳細瞭解稅費規則,合理規劃如何在英國買房,以免繳納大量稅款造成資金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