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貴州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方案

才智咖 人氣:2.55W

據瞭解,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確保服務和待遇持續提升、公平可及,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以下是關於2017年雲南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政策及解讀!

2016-2017年貴州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方案

  2017年雲南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政策

意見指出,明年1月1日起,將在全省範圍內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實現雲南所有居民的同保同籌,醫保服務更加公平。

目前,我省已初步構建了包括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為主體,大病保險為拓展,其他多種形式醫療保險為補充的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全省農村、城鎮居民參保率已達到95%以上,實際參保人數近4000萬。雖然已基本實現 全民醫保 ,但其中仍存在著城鄉差別。

意見要求,將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納入到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範圍中。也就是說,參保居民將不再區分農村和城鎮居民、本地或外來人員,不受城鄉戶籍限制。

意見還要求,統一保障待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統一籌資政策,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府補助標準人均提高到420元。

在今年8月 出臺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政策

到9月底 制定出臺統一城鄉居民保障待遇的政策措施

到10月底 制定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藥品目錄

城鄉醫保整合六個 統一

統一覆蓋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統一籌資政策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統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為參保人員提供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妥善處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過渡與銜接。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統一醫保目錄

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專案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各省(區、市)要按照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管理和基本藥物制度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統一定點管理

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准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原則上由統籌地區管理機構負責定點機構的准入、退出和監管,省級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定點機構的准入原則和管理辦法,並重點加強對統籌區域外的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與監督。

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 收支兩條線 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餘率和累計結餘率。建立健全基金執行風險預警機制,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強化基金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堅持基金收支執行情況資訊公開和參保人員就醫結算資訊公示制度,加強社會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

【拓展閱讀】

經過多年努力,雲南已經構建了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醫保制度基本覆蓋全體居民,但是,由於現行醫保體系不同制度的並存,使得城鄉參保居民不僅存在“地域”上的分割,也存在政策上的差異,導致繳納相同的參保費用,卻無法公平享受相同的醫保待遇。那麼我省是採取怎樣的措施來消除差異、實現廣大城鄉居民享受同等權利、力促社會公平呢?

目前,雲南已經初步構建了以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為主體,大病保險為拓展和延伸,其他多種形式醫療保險為補充的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了全省各族人民“病有所醫”的願望。不過,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按照城、鄉戶籍分割設定的新農合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弊端也逐漸顯現:政府重複投入、居民重複參保、結算標準不統一、報銷不便、醫保關係轉接不暢等為題較為突出,降低了醫保基金互助共濟的效用,以及管理資源和資金浪費等問題。

為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實現城鄉居民都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增進人民福祉,8月8日,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就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具體意見。意見提出,要在全省範圍內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到2016年底,各州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本統籌區域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執行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確保服務和待遇持續提升、公平可及,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

據瞭解,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既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更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

作為《實施意見》裡面提出的“六個統一”,其實就是此次城鄉醫保制度整合的關鍵與核心所在。接下來,我們就為您詳細詮釋這“六個統一”,看看這些已經制定出時間表的各個細分步驟都是如何來破解之前的待遇不均衡、又是如何來建立新的、統一的醫保體系的。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在充分考慮城鄉差距、地區差距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六個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