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繳費基數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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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類社保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以下為您帶來2017蘇州社保繳費基數,歡迎瀏覽!

2017社保繳費基數蘇州

2017社保繳費基數蘇州

蘇州市區2016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已經全部完成。從4月份起,蘇州市區範圍(含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6.4萬餘戶參保單位的115.4萬餘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公佈2016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規[2016]5號)文,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8245元和2697元,其中下限與2015結算年度持平;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6029元和5206元。凡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6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對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6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是社會保險的基礎性工作,事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社會保險待遇遵循“多繳多得”的計發原則,繳費時間的長短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高低,與待遇水平直接掛鉤,繳費基數的高低也越來越被廣大參保單位及其職工所重視。為了切實維護職工的社保權益,用人單位應“按實申報”、“足額繳費”,廣大參保職工應予以監督,市社保中心也將於近期發放一年一度的參保職工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請廣大職工留意個人權益單相關內容,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市社保中心也將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將繼續加大審計稽核力度,全面展開一年一度的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對少報、瞞報、漏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的單位,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附:

  關於公佈2016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蘇人保規(2016)5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2016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技術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佈如下:

一、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保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6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6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6年4月1iri。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