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17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據瞭解,蘇州自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社保繳費基數有所調整,以下是詳細內容,歡迎閱覽!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
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
▲上限:18245元 ▼下限:2697元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
▲上限:26029元 ▼下限:5206元
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
2300元
(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注:
➔凡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6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
蘇州市區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調整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調整時間:2016年4月-2017年3月
調整區域:蘇州市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和相城區。
調整內容:
1、企業職工:
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2、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3、靈活就業人員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
(2)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4、市區“協保”人員
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即32364元(2697元/月)。
5、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
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6、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補繳)
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什麼是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基數是按咱們上一年度所有實際工資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規定的。每年要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蘇州社保繳費比例 | ||
專案 | 企業繳費 | 個人繳費 |
養老金 | 20% | 8% |
醫療金 | 10% | 2% |
失業金 | 2% | 1% |
工傷和生育 | 承擔 | 不交 |
以上5種社會保險專案就是常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另外的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一般單位繳納12%左右,個人繳納10%左右。自己到底要繳納多少社保和公積金,用自己的工資平均額乘一乘,就知道啦。
職工需要了解以下幾點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