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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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否已經出爐了呢?具體情況如何呢?以下是本站社保網為大家準備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遼寧高溫津貼發放標準2017

目前,遼寧省執行的仍是人社廳等多部門在2014年下發的《關於調整遼寧省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7月、8月、9月三個月,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露天作業,用人單位需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支付高溫補貼

私企員工是否也可享受?

《通知》明確指出,發放範圍為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私企員工也在範圍內。

如何界定高溫標準?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

未出全勤能享受高溫津貼嗎?

對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及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實際天數進行發放。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對從事室內高溫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以本通知月支付標準為計算基數,按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實際天數發放高溫津貼。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高溫津貼嗎?

用人單位支付高溫津貼所需資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實行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的企業,調整津貼標準增加的工資在掛鉤工資基數外單列。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

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降低或扣減勞動者工資,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單位高溫補貼低於200元怎麼辦?

根據工作需要,用人單位已自行制定高溫崗位補貼低於本規定標準的',應按本規定標準執行。

發放水、雪糕可計入高溫津貼中嗎?

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並且,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應根據企業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