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能否繼續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

才智咖 人氣:4.57K

近日,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讀者來電諮詢,臨近退休年齡,曾在江門參保,但繳費還不夠15年,能否在江門延繳養老保險費?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的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江門能否繼續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

從市社保局獲悉,如果是省外戶籍,要在廣東省內累計繳費年限夠10年,並最後參保地是江門,方可選擇在江門延繳養老保險費。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現行的制度來說,對達到退休年齡,但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是允許繼續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但具體在哪個地方延繳,怎麼延繳,這要視個人具體情況而定。

這位負責人解釋,如果是外省戶籍的,並在廣東省累計繳費年限夠10年(臨時賬戶情況除外),而且最後參保地是在江門市,那就可以在江門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如果在廣東省累計繳費年限不夠10年,就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延繳。

舉個例子來說,張先生是廣西人,十幾年前就離開家外出到廣東省打工,曾在廣州工作並參保4年,在陽江也參保3年,在5年前到了江門一家印刷廠工作,現在江門已參保5年了,今年10月份就滿60歲了,他想在江門定居並在江門領取養老金,可他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到退休年齡後是否能享受養老金待遇?按照張先生的工作和參保情況,他在廣東省內累計參保12年,累計繳費年限超10年,最後參保地在江門,因此可先將省內各地(廣州和陽江)參保關係歸集到江門,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在江門申請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直至繳費夠15年,便可申領養老金待遇。若張先生在廣東省累計繳費年限不夠10年,就必須按規定將廣東省內各地的保險關係轉移回其廣西戶籍所在地,按當地的相關政策辦理延繳及享受養老金待遇。

那如果戶籍是廣東省的,該如何辦呢?這裡也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最後參保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如戶籍地是在陽江,但最後參保地是在江門,如果想在江門延繳,必須最後連續在江門參保滿5年以上,這種情況就可以在江門市辦理延繳。如果在江門市沒有連續參保滿5年以上,中間即使有一個月的中斷,還是需要回到戶籍地辦理延繳或一次性繳清的手續。第二種情況,如果是本市戶籍的,則可以直接按照規定在江門市辦理延繳手續,如果符合一次性繳清的條件,可以直接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