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上海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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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年起統一城鎮與農村基本醫保制度

2016年起上海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保制度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吳天佑26日上海專電》上海市政府將於明年起統一城鎮與農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據悉,新的城鄉醫保《辦法》將統一醫保的繳費標準,並且提高籌資標準,加大對農村居民的補助。此外,農村居民的門診、住院費用將不再設最高支付限額,而城鄉居民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的實際報銷水平將超過75%。

據《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16年1月1日起,無論是持有城鎮戶籍或農村戶籍的上海市民,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上海明年起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保制度

從權威部門獲悉,從明年元旦起,上海市民無論城鎮戶籍還是農村戶籍,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隨著政府投入加大,市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將有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待遇將有明顯提高。

為適應社會保障體系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經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上海將於2016年1月1日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現物件範圍、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服務的“四個統一”,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在物件範圍方面,上海搭建了統一的參保平臺,破除城鄉戶籍限制,未參加上海職工醫保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上海市民,不再區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均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辦法明確,上海將繼續加大財政補助力度,提高對城鄉居民醫保的總體籌資標準,特別是加大了對農村居民的補助水平,從原來的人均籌資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與城鎮居民看齊。同時,統一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確保廣大農村居民應保盡保,各區縣政府及村集體經濟將對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對城鄉居民中的“低保”物件、重殘人員以及高齡老人,政府相關部門也對他們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統一的補助。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也將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獲益更多。農村居民住院費用將不再設最高支付限額,原來新農合住院費用一旦超過12萬元,就不能再結算醫藥費,而實行城鄉統籌後,超過12萬元的住院費用還可以按照規定比例結算。農村居民各級醫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別是三級醫院的醫保支付比例比原來提高10%-20%,農村居民進城到大醫院看病的負擔減輕。對城鄉居民個人負擔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部分精神病治療等四類疾病,規定可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再報銷50%。通過以上調整,與原來相比,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的實際報銷水平都超過了75%。

在門診方面,農村居民取消了原5000元的封頂線,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城鎮居民一、二級醫院的醫保支付比例提高了5%,19-59歲城鎮居民的門診起付標準從原來的1000元下調到500元。城鄉居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不再設起付線,醫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

2016年起,上海農村居民也將實現持卡就醫、實時結算,農村居民通過轉診到二、三級醫院就醫將不再墊付醫療費。全市1300多家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醫保結算,村民們可以足不出村就近就醫。同時,開通村衛生室執業醫生的轉診通道,方便農村居民辦理轉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