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金享人生終身壽險(分紅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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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終身壽險,這是一款保重大疾病的保險,如果不幸患上保單規定的重大疾病可以獲得最少50000元保額的賠償,同時由於保額是逐年增加的,所以時間越長,保額越高。

產品簡介 1、 投保範圍

投保年齡:出生滿30天至65週歲。

2、 交費方式

躉交,5年、10年、15年和20年交

3、 保險期間

至被保險人終身產品特色

1、風險防範常在心,身價保障伴一生

提供終身身價保障,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風擋雨,抵禦風險,相伴一生。

2、重疾關愛顯真情,健康呵護暖融融

提供多達35種的重大疾病保障。健康有託付,患難顯真情。

3、分紅複利送心意,保額年年雙遞增

身價保障和重疾保障額度將隨著主險每年紅利的分配而不斷增加,保額複利遞增且免核保體檢,使您的保障水平實現動態增長。

4、年金轉換更靈活,養老生活樂悠悠

您可根據養老規劃的需要,使用年金轉換功能,每年領取養老年金,為晚年生活增加一個收入來源,為晚年生活添精彩。

5、資金週轉添幫手,生活事業更從容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您急需週轉資金,可使用主險保單質押貸款功能或減保功能來緩解資金壓力,為您的生活和事業助一臂之力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週歲,任職於某企業,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為自己投保10份“金享人生終身壽險分紅型”和“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主險基本保險金額10萬元,主附險年交保費6530元,10年交清。

注:1、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2、具體內容以合同條款為準。

詳細條款

金享人生終身壽險分紅型

1、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全殘,或在保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後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

被保險人未滿18週歲的,我們按已支付的保險費金額的110%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年滿18週歲的,我們按身故或全殘時有效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我們按已支付的保險費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全殘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上文所述“已支付的.保險費”指您根據主險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若發生減保,減保前已支付的保險費將按減保比例相應減少。

上文所述“有效保險金額”包括基本保險金額與累積紅利保險金額。若發生減保或您與我們約定的其他情形導致有效保險金額變更的,保險合同的有效保險金額將相應調整。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為人民幣10,000元。

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

1、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下同,或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後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我們按附加險合同有效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主險合同與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的有效保險金額降為零,若有終了紅利,我們按主險合同的約定給付關愛金。

若被保險人在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我們按已支付的保險費的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主險合同與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降為零,若有累積紅利保險金額和終了紅利,我們按主險合同的約定給付其累積紅利保險金額所對應的現金價值,終了紅利將以特別紅利的形式給付。

本條所述“已支付的保險費”指您根據主險合同與附加險合同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若發生減保,減保前已支付的保險費將按減保比例相應減少。

若被保險人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且該重大疾病符合主險合同約定的全殘保險金給付條件,我們僅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

這一保障又給人們增加了一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