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再出新規
進一步放寬提取政策10月14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關於做好《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補充條款工作的通知”。我市進一步放寬提取政策,允許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批准後6個月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提取條件: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提取申請時間及額度:
2015年10月26日後批准的`公積金異地貸款;貸款批准後6個月內且距離上一次提取時間超過12個月允許提取。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
提取證明材料: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公積金借款合同,首付款收據,已婚的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單身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簽署單身宣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公積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