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州市職工醫保新政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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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職工醫保新政將實施 “新”選“大點”前須先選“小點”

2015廣州市職工醫保新政解讀

從廣州市醫保局瞭解到,4月1日起,廣州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新制度將正式實施。

對於目前微信朋友圈的轉發資訊,市醫保局特意解釋到,4月1日起有關普通門診統籌全面實施是針對職工醫保參保人,即已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

根據新政,職工醫保參保人到社群醫院(俗稱“小點”)門診就醫,門診統籌報銷比例為80%;若經“小點”首診並經轉診後30日內,再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俗稱“大點”)門診就醫,報銷比例為55%,而不經社群醫院首診和轉診,直接去“大點”門診就診,則報銷比例為45%。

由於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新政策的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就醫管理與待遇均有所變化,具體來說,主要體現為兩點:

一是2015年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後,方能辦理“大點”的選定手續。即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應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1家基層醫療機構(即“小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在選定後“小點”後,可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再選擇1家其他醫療機構(即“大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選定醫院。

二是目前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2015年4月1日後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即仍可享受45%的報銷待遇。市醫保局還補充說明到,期間,若符合條件需變更“大點”的參保人,也須在先選定“小點”後,才可以改“大點”。

  廣州醫保門診統籌新待遇標準一覽表

備註:表格中“基藥”指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按零差率銷售的甲類基本藥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