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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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國家為了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設立了失業保險制度。那麼,當重慶的勞動者失業後,如打算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小編整理一篇關於重慶失業保險如何領取,歡迎閱讀!

重慶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領取標準

1、兩檔合併為一檔,原重慶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區域劃分為805元/月和875元/月兩個檔次,此次調標將兩檔合併為一檔,統一為1050元/月;

2、標準最高漲三成,與原標準比較,此次調整比原來增長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

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領取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2、本人身份證明;

3、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5、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領取流程

1、失業人員原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領取辦法:失業保險金由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