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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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報告

一類地區:

萬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壩、九龍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長壽、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銅梁、潼南、榮昌、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

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875元/月,比現行的標準735元/月上調140元。

 二類地區:

梁平、城口、豐都、墊江、武隆、忠縣、開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

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805元/月,比現行的標準670元/月上調135元。

提醒您注意: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

5、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式: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從市人社局獲悉,自20XX年3月1日起,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人員實現就業創業的,可申請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額度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上次失業未領取的剩餘期限失業保險金。

 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能申請

從補助物件來看,有兩類人員可申請。一是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被用人單位吸納,並且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的人員。二是在領取失業保險的期間,實現自主創業,並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的人員。

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規定中要求“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是指,申請人在進入公司或實現創業後,需重新繳納失業保險滿3個月。“已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也不能申請一次性補助。”該工作人員說,可以理解為退休人員不能申請上述補助。

可一次性領剩餘期限失業保險基金

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額度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上次失業未領取的剩餘期限失業保險金。

工作人員解釋,按照相關規定,我市失業人員再次就業的,要重新繳納失業保險金,所以這裡用“上次失業”來表述。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後的人員,就不再享有上次剩餘的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相應期限計算為已領取待遇期限。“如遇失業保險金調整,不計發差額。”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市參保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額度為:主城區戶口875元/月,農村戶口437.5元/月。按照現行政策,如果一名參保者剛失業就實現就業或者創業,最高可以一次性領取24個月的補貼金額,也就是21000元。

本政策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失業人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可向原失業保險金申領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該經辦機構在稽核通過申請後,將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一次性發放就業創業補助。對於逾期未領,其應領而未領的期限按規定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