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相關部門下發了烏魯木齊2016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啊具體的方案吧!
烏魯木齊2016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18號)精神,現將我區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的範圍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按104號文辦理退職的人員和五·七工退休人員。
養老金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參與養老金調整。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普調辦法和標準
(一)普調增資
每人每月在2016年末的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二)工齡增資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三)比例增資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物件和標準
(一)高齡增資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6年1月1日之後滿70週歲的,從年滿7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2016年1月1日之後滿80週歲的,從年滿80週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艱苦邊遠地區增資
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分為三個檔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烏魯木齊市屬於二類地區。
(三)軍轉幹部增資
退休人員中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後,如果還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計發。
高齡增資、艱苦地區增資以及軍轉幹部增資只要滿足條件可以同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