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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失業保險辦理相關問題解答
廣州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1、先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登記
2、在次日起30天內到地稅登記地對應的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3、錄入地稅部門沒有采集的資料(例如待遇發放所需銀行資訊、經辦人等)。
廣州失業保險關係轉入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入:
1.屬於佛山、肇慶轉入且正在廣州市就業並參保。
2.屬於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且正在廣州市就業參保。
3.屬於單位跨統籌地區成建制轉移且正在廣州市參保。
2016年最新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