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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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不斷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承載能力也是越來越大,那麼,珠海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下!

珠海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需提交資料(原件)

1購房提取審批(一次性付清房款購房或購房貸款的):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購買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② 購房發票或房地產權證。

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

①房產證或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產交易過戶回執;

②契稅憑證、購房發票。

上述情況申請人應於購房後的3週年內提出申請(即從有效購房合同簽訂的年月或房地產權證上所註明的購房年月計起,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止),在購房三年內可一次審批至三年。

2償還銀行購房貸款: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與銀行簽訂的購房貸款合同;

(5)貸款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出具的當月房地產抵押(按揭)登記(證明)表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建行儲戶且於2011年11月28日之後經審批提取公積金的',因同一套房產同一原因非初次申請的不需提供第(5)項材料。

(6)償還銀行購房貸款的還款憑證(申請當月有還款記錄的“供樓存摺”或“對賬單”)。

如還款憑證賬號與購房貸款合同中註明的還款賬號不一致或購房貸款合同中未註明還款賬號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賬號與購房貸款合同的關聯證明。

3借款購房(非銀行借款):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房地產權證;

(5)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有效借款購房憑證。申請需與上一次銀行提取的時間間隔滿12個月以上。

4自建住房: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建設或規劃、國土部門當年批准的報建、開工許可檔案。

5翻建住房: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房地產權證;

(5)施工隊提供當年拆除、重建房屋專案的翻建住房工程預算書(需經營範圍有建築、室內外裝修的施工單位蓋章);

(6)建設或規劃部門當年的批准檔案。

6大修住房: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房地產權證;

(5)施工隊提供當年牽動或拆換房屋部分主體構件專案的大修住房工程預算書(需經營範圍有建築、室內外裝修的施工單位蓋章);

(6)建設或質檢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

上述情況房齡原則上要滿10年以上(以房地產權證的登記日期計起),同一房屋再次大修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間隔5年以上。

7租賃住房: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地名下均無所有權住房,且申請需與上一次銀行提取的時間間隔滿12個月以上。

8因患重大疾病: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當年醫院重大疾病證明、當年醫療費用繳納憑證;

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讀書:

(1)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申請表;

(2)身份證;

(3)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4)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5)當年錄取通知書、當年學費繳納通知。

直接在委託銀行辦理業務需提交資料(原件)

1離退休:

(1)身份證;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珠海市社會保險基本養老金待遇核定單》,或男55周以上、女50週歲以上憑身份證辦理。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2本市戶籍人員失業:

(1)身份證;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就業失業登記證(記載了失業登記的)。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3外地戶籍來珠務工人員因離職返回原籍:

(1)身份證;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或我市社保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停保(或轉出)證明。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4調離本市:

(1)身份證;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本市戶籍的提供派出所開具的戶口遷出本市的證明;或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證明。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5出國(境)定居:

(1)身份證;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出國(境)護照簽證(公證翻譯);

(4)原籍派出所的戶口現狀證明或定居國外事館(辦)的定居證明(公證翻譯);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職工死亡證明(被宣告死亡的須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

(2)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

(4)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權)的有效法律文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7市內調動公積金帳戶合併:

(1)身份證;

(2)原己封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及新開戶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

(3)新開戶的公積金帳首清單;憑上述證明材料直接到己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存摺開戶銀行辦理;

上述情況可登出賬戶,本息一次性結清。

辦理流程:

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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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稽核

↓↓↓

申請人持批覆等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己委託銀行辦理的業務可以直接到開戶銀行辦理

辦理場所:

中心及各管理部審批業務

珠海市海濱北路8號5樓中心視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諮詢電話:0756-2121286

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朝南路170號404房(斗門管理部)

諮詢電話:0756-5527526

珠海市金灣區西湖城區行政服務中心107房(金灣管理部)

諮詢電話:0756-7260161

己委託銀行的業務可直接到開戶銀行公積金網點辦理。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需核查事項的,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

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1、如房產證、貸款、租賃合同等所遞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簽名的,則另一方申請提取時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2、委託配偶代辦的需提供受託人身份證及結婚證。

3、非建設銀行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需到開戶行網點列印當月資金餘額。

4、支取建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在珠海建行的住房按揭,不須審批,可直接到建行指定網點辦理自動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