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放開異地大學聯考:父母一方連續交三年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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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異地大學聯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粵參加大學聯考。日前,具體方案正式出爐。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釋出的最新訊息,異地大學聯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其中居住證不再要求連續3年,合法租房者也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廣東放開異地大學聯考:父母一方連續交三年社保即可

 居住證要求限制放寬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大學聯考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對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界定和報名有關問題進行了適當調整、補充和完善,適度放寬了報考條件的`要求(詳見右表)。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曾透露,目前全省高二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有4萬-5萬人,其中相當部分將在廣東大學聯考。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大學聯考是積極穩妥、分步有序地進行的,2016年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不會影響廣東省戶籍考生的錄取率。“2016年報考的總人數預計不會超過2015年,2016年廣東省戶籍考生會略有減少,因此,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大學聯考後,廣東省2016年大學聯考規模不會超過2015年。”

該人士表示,為積極穩妥解決隨遷子女在粵參加大學聯考問題,根據隨遷子女大學聯考人數規模,廣東積極爭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廣東招生計劃等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近幾年來,廣東省總體招生規模、招生錄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錄取率還有較大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廣東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為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大學聯考創造了條件。”

該人士透露,2016年廣東還會繼續向教育部爭取適當增加廣東投放的招生計劃數,進一步提高廣東教育資源承載能力。“教育部也明確要求部屬重點院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向生源大省傾斜,適當向隨遷子女較多的省份增加計劃數。”

 新調整主要包括4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社會保險等截止時間,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證的年限認定辦法,除了原規定有連續3年的居住證為符合條件外,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至2016年8月31日屬於有效狀態的也將予以認定。

◎三是適度放寬合法穩定住所條件,除原合法居住條件外,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的居住手續的也可申請報考。

◎四是解決了就學地與就業地不一致問題。2016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的隨遷子女,其在廣東省參加會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此前要求父母就業地與子女學籍所在地必須在同一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