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殘保金怎麼交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殘保金怎麼交
2016年度的殘疾人保障金和往年政策變化較大,但合肥市地稅局為了方便納稅人,今年仍採取集中徵收方式,於8、9、10三個月集中徵收,時間臨近,該如何辦理徵免手續呢?
一、徵收依據: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
二、政策變化:
1、按月徵收。
2、地稅局為法定徵收機關。今年合肥市地稅局徵管系統採用金三系統,程式後臺已將納稅人繳費核定為按月計徵。
3、按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計算,不再按全市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合肥市政策:
仍按年計徵,定於8、9、10三個月集中徵收。納稅人今年未按月申報的,可以集中申報。僅適用於2016年。
四、免徵規定
1、徵收範圍:除個體戶以外的用人單位均應按規定繳納。
2、時間要求:2015年安置殘疾人的,應按市局官網通知的時間內,到當地的殘聯年審(開發區分局戶型到市殘聯),提交就業表,花名冊,殘疾證原件及影印件;從業殘疾職工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在崗殘疾職工工資表;殘疾職工社會保險證明。
因地稅局機構改革,人事調整,這項工作將於近日開展,未到殘聯備案的`單位可補辦手續,近日,地稅部門會進行統一宣傳。
3、申報方式:上門申報和網上申報。
4、免徵規定: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5、計算公式:2016年殘保金繳納額=(2015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5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15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拓展閱讀:關於殘保金的計算方法
不同情況的殘保金計算方式
1.成立時間不滿1年且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
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後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
對於在徵繳年度成立不滿1年的用人單位,從其地稅登記日的下1個月開始計算時間,2015年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不需要申報稽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例】某單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稅登記,其在職職工總數為100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2015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
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的,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實際月份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例】某單位2015年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2015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
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
【例】某單位2015年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未安排殘疾人,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