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條件時領取了失業保險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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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那如果是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領取了失業金,該如何處理呢?失業保險金退款手續如何辦理?有哪些程式?

不合條件時領取了失業保險金怎麼辦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金退款?

失業人員在重新就業以後,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領取條件時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應當退還。辦理失業保險金退款的手續是,退款人帶《勞動手冊》(未辦理用工手續的還需帶錄用證明)到區縣失業保險部門申請退款,失業保險部門核定退款金額並填寫解款單,退款人到銀行解款後,再到區縣失業保險部門領取收據,並由失業保險部門在《勞動手冊》上做退款記錄、在計算機系統修改領取記錄。

 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失業保險待遇中,醫療補助金是失業人員患病就醫時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的補助,標準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隨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的門診費和按規定比例報銷的醫療費兩部分;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標準參照當地在職職工的'規定;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是為了鼓勵和幫助失業人員儘快實現再就業而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的費用,一般說來職業介紹的補貼支付給職業介紹機構,由他們為失業人員免費介紹職業,而職業培訓的補貼的支付辦法則不同,有些是直接發給失業人員、有些則是失業人員培訓後報銷,還有的是對培訓失業人員的培訓機構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