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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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是對受工傷的勞動者生活的一種保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深圳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最新,歡迎參考借鑑!

深圳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最新

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6904元(最高為260712元,最低為52142元)+一次性傷殘津貼391068元(最高為1173204元,最低為234641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54315元(最高為162945元,最低為32589元)=532287元。(一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596861元,最低為319372元)。

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9662元(最高為238986元,最低為47797元)+一次性傷殘津貼369342元(最高為1108026元,最低為221605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50694元(最高為152082元,最低為30416元)=499698元。(二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499094元,最低為299819元)。

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2420元(最高為217260元,最低為43452元)+一次性傷殘津貼347616元(最高為1042848元,最低為208570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47073元(最高為141219元,最低為28244元)=467109元。(三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401327元,最低為280265元)。

四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5178元(最高為195534元,最低為39107元)+一次性傷殘津貼325890元(最高為977670元,最低為195534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43452元(最高為130356元,最低為26071元)=434520元。(四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303560元,最低為260712元)。

五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7936元(最高為173808元,最低為34767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81050元(最高為543150元,最低為108630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6210元(最高為108630元,最低為21726元)=275196元。(六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825588元,最低為165118元)。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694元(最高為152082元,最低為30416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44840元(最高為434520元,最低為86904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8968元(最高為86904元,最低為17381元)=224502元。(一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673506元,最低為134701元)。

七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3452元(最高為130356元,最低為26071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90525元(最高為271575元,最低為54315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1726元(最高為65178元,最低為13036元)=155703元。(七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467109元,最低為93422元)。

八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6210元(最高為108630元,最低為21726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54315元(最高為162945元,最低為32589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4484元(最高為43452元,最低為8690元)=105009元。(八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315027元,最低為63005元)。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8968元(最高為86904元,最低為17381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8968元(最高為86904元,最低為17381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7242元(最高為21726元,最低為4345元)=65178元。(九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95534元,最低為39107元)。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1726元(最高為65178元,最低為13036元)+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4484元(最高為43452元,最低為8690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621元(最高為10863元,最低為2173元)=39825元。(十級傷殘賠償總額最高為119475元,最低為23895元)。

說明(此表是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以及深圳市09年統計局公佈的08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3454元為依據)

深圳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50%。

據最新一期政府公報,深圳市2016年1-6月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將下調。

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參保單位按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50%下調費率;

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分別由0.4%、0.8%、1.2%調整至0.2%、0.4%、0.6%,再按規定確定各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

2015年12月1日起,市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資訊系統下調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參保單位不需另行申請;對於參保單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原繳費總額的50%進行退費,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退還至其工傷保險繳費賬戶。

深圳工傷保險新政策《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已經在2016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較舊政策有所修改。一類行業納入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以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為基礎,最高上浮150%,最低下浮50%。

工傷保險費收支率,是指當年度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的費用(以市社保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待遇核定單時間為準)佔該單位實際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的比例。

工傷事故率,是指當年度內,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月平均人數(指該年度內經申報並認定為工傷的總人數÷12個月)佔該單位月平均參保人數(指該年度內該單位參保的累計總人數÷12個月)的比例。

市社保機構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費率浮動檔次:

(一)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小於、等於1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下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二)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10%、小於或等於3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下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三)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30%、小於或等於100%,且工傷事故率小於或等於2.0‰的用人單位,以行業基準費率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四)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30%、小於或等於100%,且工傷事故率大於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五)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100%、小於或等於150%,且工傷事故率小於或等於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六)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100%、小於或等於150%,且工傷事故率大於2.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

(七)上年度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大於150%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二個費率檔次作為當年徵收其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