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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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8月底大病醫保新政策一出臺,就引來了眾多民眾的關注。大病醫保新政具體有哪些?大病保險支付報銷50%是怎麼一回事?哪些病可辦大病醫保?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內容?大病保險的錢從哪裡來?

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內容是什麼

 20種大病納入大病保障

據央視報道,20種疾病入農村大病保障,報銷比例不低於90%,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顎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大病醫保再擴容的訊息相信令不少人振奮。

大病醫療保險政策中表示參保人員異地發生的住院費用,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如何報銷?

辦理了異地安置手續或因急,搶救住院發生的費用,由本人先墊付,出院後3個月內,帶上相關資料到參保地辦理;有基本醫療保險的.先報銷基本醫療保險在報銷互助補充醫療。

門診特殊疾病還能互助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嗎?

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在享受節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還能享受大病醫療保險政策中大病互助補充醫療。

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的籌資標準由原來的暫定為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調整為10%。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人員,住院超過起付標準至5000元以內的,由原來的提高報銷比例6個百分點調整為12個百分點。5000元以上至1萬元、1萬元以上至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內,分別提高報銷比例6個百分點和3個百分點不變。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調整後的3.5萬元至15.5萬元調整為3.5萬元至20萬元,個人負擔比例為10%。15.5萬元至20萬元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金負擔。

此外,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將保險費籌資比例調整為:一種以用人單位實際參保人數為基數,按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退休人員退休金之和的4%繳納補充保險金,其享受的待遇參照目前省直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另一種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為基數,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0%繳納補充保險金,其中10%中的4%為稅前費,6%為稅後留利費。其享受的待遇參照目前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執行。

通知規定,對有部分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及職工參保政策也將進行調整。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比例由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7.5%(調整後)、職工按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調整為單位按5.5%、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職工(包括退休人員)不再建立個人賬戶,門診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住院按目前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執行。未按照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