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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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2021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

為規範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各職能部門對聘(僱)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準發放。

8、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

9、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員工與學校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

15、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臺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1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

(三)、獎勵

1、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2、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學校稽核

3)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裝置、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洩露學校祕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2

一、準備所教學科學段新生入學測試卷,測試後及時批閱和講解。測試卷題量不宜過大,但題型要有代表性,有一定的梯度和難度,測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左右,採用百分制計分。批閱時,學生做錯的題用紅筆做上記號,禁止打叉。講題時,教師可以在錯題的地方寫解題思路和解題步驟。

二、按統一模板制定教學輔導計劃。單科輔導課時在20小時以上,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輔導計劃的制定,並且在實際教學中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變更。

三、提前備課。每週四之前必須把課備好,週五15點前列印完畢,上課前教案必須經教研組長或教學主管簽字稽核,稽核內容包括題量大小、難易題比例、排版等等,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回重新調整。對一週來一次、平時在學校住宿的學生,週五晚上教師要打電話問清本週學生學習難點,及時調整教案,叮囑其到校區上課。課外作業與教案分開,另外用紙附上,便於評分。

四、認真上課

1、雙休日和節假日上午,第一個時段有課的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校區,拿好教案在前臺處等候和迎接學生,引導學生在簽字本上簽字。其他時段上課,教師提前5分鐘到教室等候學生,不允許遲到,不允許私自調課。調課必須經過主管同意,並且與家長協商好,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自行調課者負責。調好課後要及時告訴教務。

2、教師要講究個人衛生,上課時身上不能有頭皮屑,不許有煙味,不許酒後上課。教師課前吃完口香糖,以清新口氣、降低異味。

3、上課時,教師手機調成靜音狀態且只作為手錶使用,嚴禁接聽和撥打,戴有手錶的教師不要將手機帶進教室,確保教學效果。

4、帶電腦到教室上課,不許學生用電腦上網、玩遊戲。教師上課期間電腦在工位上時一定要設定密碼。

5、上課時不許接受來訪,不許其他學生問問題,不許做與上課無關的事。課堂要高效、有序、嚴謹。

6、教師教態要端正,坐姿、語態、神情符合上課要求,師生要互動,避免只講不練和只練不講,講課時間佔3/5或1/2。學生坐姿要端正,精神飽滿,專心專注,與教師配合默契。

7、學生在課堂上做的練習題,教師必須當堂批閱、訂正。教案上不允許留空白題,如有空白題,讓學生帶回家做完之後,再來交給教務存檔。

8、課後必須給學生布置一定量的試卷式的家庭作業,便於計分考核。上下次課時檢查、批閱和講解。

9、上課中途,未到規定的下課時間,教師和學生都不允許走出上課教室,以免影響校區秩序。

10、上課結束後,督促學生將桌椅放整齊,擦乾淨白板或黑板,清理桌面和地面垃圾,關閉空調和其它電器開關。

五、課後回訪。教師課後回訪方式有面對面交談和電話溝通。面對面,即家長來校接學生時,與家長交流後把交流內容填寫在回訪記錄欄。電話,即用校區前臺電話打給家長,之後把電話溝通內容填寫在回訪記錄欄。電話回訪控制在5分鐘之內。回訪既要實事求是,又要把握好分寸。兼職教師所帶學生的回訪,由學管師與任課教師對接後負責同學生家長溝通。

六、每科一週一次考試。週末無論學生上一次課還是兩次課,都要考試一次,即時檢測教學效果。每次題量控制在30分鐘以內。試卷批閱講解後放入學生資料盒存檔。考試不得佔用上課時間。

七、階段性測試、家長會。階段性測試選擇在學校月考、期會考試、期末考試之前三四天進行,學生做完試題後,教師及時批閱,並將試卷放入學生資料盒存檔。隨後,任課教師要按表格要求及時對測試情況進行書面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後期輔導方案,為開家長會做好準備。

八、作業班管理

1、週一——週五,作業班輔導時間:國小生必須在20點之前結束,中學生必須在21點之前結束。週一只安排值班老師,其他老師休息;週二——週五,每晚安排兩位教師在作業班值班,維持秩序和答疑。

2、在作業班輔導,國小生以糾正習慣、檢查作業是否正確和完成為主,初高中生以答疑和檢查是否全部完成為主。在作業班裡,教師不得拒絕學生問問題,輔導學生時不得直接告訴學生答案。

3、週二——週五晚上,學生到校區後,沒有課的教師全部到作業班輔導,不得備課。國小生雙休日作業,儘量要求在週五的晚上完成,免得學生週六、週日來校區做作業無教師看管,影響校區秩序。

4、學生如果連續兩天沒來校區做作業,一定要打電話去關心。及早發現問題,研究解決方案。

5、作業班學生每天如實填寫《作業情況記錄冊》上的專案,檢查教師在相應欄目內簽字。

九、重視學校的每一次考試。任課教師一定要掌握學生所在學校的每一次考試時間,學校考試之前一定要讓學生多做測試試卷。每次考試一結束,就要主動給家長打電話詢問分數和了解考試情況,同時要登記學生本次考試成績以便出光榮榜和寫成功案例。

十、教師一定要知道每個學生的放學時間、放假時間,以便排課和做假期計劃。

十一、做好安全服務工作

1、學生到校區上課或寫作業,必須在前臺表格上籤到、簽退。

2、在校區上課或寫作業時間內,學生不許外出,如需外出必須有教師陪同。學生上完課,家長沒來接,讓學生到大教室做作業,交待沒上課的教師看管。

3、國小生回家必須讓學生打電話由家長來接。沒有家長來接的,學生自己回家,到家後要給校區打電話報平安;如果學生沒打過來,教師要及時打過去。

4、課間休息,學生活動特別是戶外活動必須有教師看管。

凡不履行本職責和違反本制度者,責任人將受到20元至100元的經濟處罰。違反第十條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