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機構後勤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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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育培訓機構後勤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教育培訓機構後勤的管理制度

教育培訓機構後勤的管理制度1

一、校園財務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編制校園預算,到達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校園預算,統一管理。

3、堅決不設帳外“小金庫”,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指標。嚴格遵守現金使用規定,不套取,不挪用現金。

4、財政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政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出,不得虛列虛報。

5、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凡購買物品需要預先提出經費審批,專款專用。報銷要有貼合規定的手續和憑證。

6、外出人員必須要按指定地點辦事,不準藉機探親、訪友、遊山玩水,發現不正當的旅費,不予報銷。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7、嚴格審查購物單據。對購買物品,要三章俱全,驗收登記入帳,禁止白條子上帳。

8、要及時上好帳,每月終了將記帳憑單裝訂成冊。對手續不完備、支出不合理的單據要予以糾正。

9、教育經費不準外借,如有人生活發生困難,可向工會互助金借款。財務人員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職責。凡是到市內或省外醫院就醫的,務必履行審批手續,按經費開支範圍執行。

二、教學樓管理與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學樓使用管理的主要職責人,校園要建立檢查制度,落實到人。

2、校園對各班公物實行包乾職責制、財物損壞賠償制,所有樓內財產由校園登記。財產物資正常的損壞由校園及時修理,各班要及時彙報財產物資使用的狀況。故意損壞的由當事人按照校園規定賠款後修理。

3、使用人要愛護樓內一切設施,做到:手不摸牆,身不靠牆,腳不踩牆,不在樓內玩球,不把墨水、髒水撒在牆上,不在牆上亂塗、亂畫、亂貼;不準亂敲黑板;不準亂開、亂關日光燈、電視機,不準亂推、亂拉鋁合金門窗,不準踩蹬樓梯扶手。

4、各班的衛生、門窗的開啟、燈、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專人管理,班主任具體負責財產的使用保管檢查工作。

三、校園物品購買制度

1、採購裝置、物品務必根據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財務支付潛力,本著勤儉節約、優質優價的原則,貨比三家、精心選購。

2、採購裝置、物品務必在校園年度財務綜合預算範圍內,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請購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交後勤分管校長稽核簽字後方可採購。採購價格5000元以上,除後勤校長簽字外,還務必有校長簽字同意;採購價格10000元以上,由校領導群眾研究決定。屬政府採購專案的,應根據年度採購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專案由採購部門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於三家並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後勤分管校長審批確定供貨單位;5000元以上專案由校領導群眾研究確定供貨單位。

4、採購人員購回物品後,務必連同請購單及原始憑證,到後勤辦理登記驗收入庫手續。屬於固定資產的,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單,屬低值易耗品的,填寫低值易耗品驗收入庫單。總務處應嚴格把好驗收關,對於所購物品與請購單計劃不符、所購物品價格明顯不合理或者存在質量問題,應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5、採購人員持請購單、入庫登記單、原始發票交主管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報銷。財務人員應將請購單、入庫登記單(記帳聯)、發票收作記帳報銷憑證。

6、如違反本制度,財務人員不予辦理報銷手續,如採購中弄虛作假、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經辦人職責。

四、校園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據工作需要,購買辦公用品及雜品。做到有計劃性和適用性。並認真履行審批手續。

2、嚴格按限額進行發放,堅持超支不發、節約留用的原則。

3、除辦公用品及雜品外的其它固定資產均由各部室主要負責人領取,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報告,以便酌情處理。

4、清單所有入庫辦公用品,都務必一一填寫入庫清單。

5、保管員務必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狀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盤存辦公用品倉庫應定期清點。清點工作由總務處主任負責。清點要求做到賬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務必查詢原因,然後調整清單,使兩者一致。

7、印刷品與各種用紙的管理按照盤存的清單為準,對領用的數量隨時進行記錄並進行加減,計算出餘量。

五、班級物品管理制度

1、班級物品實行管理職責制,由班主任負責組織領導,檢查督促。

2、班級由班委會指定專人監管班內各種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內的物品實行“誰用、誰管、誰負責”的辦法,各種物品做到職責到人。

4、校園由專人對班內物品進行管理,學期初登記數量,簽定職責狀,學期末進行檢查驗收。並把班級物品管理狀況做為考評班任工作業績的條件之一。

5、校園物品務必嚴加愛護,損壞物品務必賠償。具體數額,可視情節實際狀況賠償(原則是按成本計算,對有意破壞者可適當賠罰)。

六、校園環境管理制度

1、不準隨便砍伐、挖掘、搬移樹木。如確因基建修繕需要者,務必與校園聯絡,報校領導審批同意。

2、不準在樹上釘釘子、拉鐵絲、拉繩或直接在樹上晒衣服。不準將自行車等物依靠在樹幹上。

3、不準在綠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車和進行體育活動,更不準踐踏草坪。

4、不準採摘花朵、果實、剪折枝葉。

5、不準向草坪、花壇和水池等綠化場地拋扔果皮、紙屑、雜物、吐痰、潑倒汙水。

6、不準在草坪上、廊亭內、園林桌凳上吃飯、飲酒。不準在校園內吸菸。

7、各班定時打掃室外衛生。

七、校園綠化制度

1、校園每年春季要按計劃購買花種、花苗,及時做好綠化工作。

2、種植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蟲等,要及時帶給營養,保證長勢良好。

3、花壇、草坪內要保證清潔無雜物,無枯枝爛葉。草旺盛期應適當增加除草次數,修剪的雜草、廢枝應及時清理處置。

八、門衛收發室管理制度

1、教職工及學生(學生家長)一律不準在門衛收發室逗留。

2、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無事謝絕其他人員進入校園。

3、各種報刊、書信、公函等由收發人員統一收發,及時送達,任何人不準亂動亂拿,如發現違章人員,門衛收發人員有權制止,並向全校師生公佈。

4、本校師生和臨時工及外來人員沒有領導批條,而攜帶公物出校的,門衛有權檢查、沒收扣留,不聽勸阻者,經記錄後,報請校園領導處理解決。

5、門衛接班時間為教師上班前一小時上崗,教師下班後一小時退崗,午後不休息。

九、水房管理及太空水使用制度

1、水房管理人員負責水房物品的管理、檢驗工作。

2、為師生打水帶給方便,確保按時開門。

3、經常打掃衛生,保證室內清潔。

4、如發現有水龍頭等損壞問題及時報告,校園及時維修。

5、檢查太空水廠家是否具有三證,方可接收。

6、定期做好飲水機衛生的檢查工作,防止二次汙染。

7、不許將太空水做為它用,如:拖地等。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1、校園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校園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4、校園食堂專人負責,保證人走火滅,食堂把好衛生關,嚴防食物中毒。

5、冬季取暖,教師應教育學生不踩暖氣片、暖氣管,發現漏水及時報告,不許私自擰、堵暖氣閥門。

6、加強對值日、值宿人員的監督檢查,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好值日、值宿日誌,管理好護校學生。

7、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安全防火制度

1、校園成立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由主管綜合治理的領導、後勤相關人員、各科室負責人、班主任組成,負責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訓。

2、晝夜設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按時上班。上班後不準脫、溜崗,對各部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確防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4、經常檢查各部位的電源、電線、水源、暖氣等,發現問題後及時處理。

5、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部位要有防範措施,落實專人負責。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私拉電線,使用電爐子、電暖風等電器,不準將菸頭、菸灰、火柴桿扔到地上。

6、經常教育師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領導對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視,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到位,領導包片,重要部位要專人負責。

7、校園領導包師生、老師包學生。消滅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發生。

8、值班期間嚴緊外單位人員入校,一旦發現對值班人員嚴肅處理。

9、交接班要認真做好交接手續。

10、校園要備好消防器材,如:鍬、桶、鉤、滅火器、消火栓等。

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庫管員放在倉庫保險地方,不與其它物品混放。

12、一旦發生火警,要及時採取緊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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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 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為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才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為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使用者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為損壞由使用者負責。使用者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為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