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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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1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的培訓考勤管理工作,嚴肅公司培訓考勤紀律,保證培訓效果,依據公司相關培訓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本規定適用於全公司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2章培訓學員考勤要求

第3條培訓學員在參加培訓期間應按照到制定培訓地點參加培訓,不得遲到、早退。

第4條培訓學員在培訓開始前、培訓結束後均應按規定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字。因故未能簽到的,須在當天想培訓部陳述原因,並有培訓部備案,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5條培訓學員必須親自簽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簽到或由他人代替簽到,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各扣____元,並在公司規範內予以通報批評。

第6條培訓部將不定時對培訓簽到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培訓學員遲到、早退,以及請假情況。已經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均以違規論處。第7條培訓部保留培訓簽到表,並存入員工檔案備查。

第8條每年年終,培訓部統計培訓學員考勤情況,並將考勤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職位晉升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3章培訓學員出勤、請假管理

第9條自收到培訓通知當日起,所有培訓學員應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務,以確保準時出勤。

第10條培訓學員如因特別公務或因其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參加培訓的,需填寫《培訓學員請假單》,並報培訓部主管審批後,與開課兩天前呈交培訓部經理審查。因特殊情況不能於兩天前請假的,必須及時向培訓部申明原因,並及時補辦培訓請假手續。

第11條培訓學員於每次培訓過程中因事臨時離開20分鐘以上,或遲到、早退累計缺勤達到30分鐘以上,即應辦理請假手續。

第12條培訓學員在培訓期間累計遲到、早退____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若缺勤課時數超過該課程總課時數1/3的,需重新修補全部課程。

第13條培訓學員未曾請假、請假未被批准,以及遇特殊事件於事前未向培訓部申明原因的,其培訓缺勤課時以曠課論處,由培訓部根據《培訓曠課通知單》,扣除該學員曠課時數的薪資。

第14條培訓學員嚴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經多次教育仍未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講稿、記過,直至開除處理。

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促進公司管理的規範性,維護辦公秩序,保證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作為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2條每週工作6天,正常休息1天,每天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

第3條主管級員工除正常休息外,每月有1天主管休,不做跨月累計。

第4條早班時間為9:00~18:00,中午11:5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晚班時間為14:00~22:00,傍晚17:50~19:00為晚餐休息時間,用餐時間可酌情提前15-20分鐘。

第5條除規定休息和假期外,員工每天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用餐休息時間,且以1小時為限,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三章打卡規定

第6條除總經理等獲准人員不屬於考勤範圍,其他員工須在上下班時間前後打卡,每天正常打卡兩次。

第7條凡加班、補休、請假和外出辦事,員工需按填寫的時間打卡。

第8條公司各校區之間開會交流等不屬於外出辦事,員工須在往返時打卡。

第9條員工因故未打卡,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填寫《考勤登記表》,每月因個人原因未打卡>3次,當月全勤無效。

第四章出勤規定

第10條以每週一的排班表為標準,若發生出勤變動,員工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或15-30分鐘向部門主管申請,獲得批准後由本人及時通知行政前臺,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填寫相關表單。

第11條各種出勤變動資訊,員工、部門主管和行政前臺之間須口頭或電話通知,不能採用QQ和簡訊的方式。

第12條每月因個人原因發生的出勤變動(事假除外)次數須≤3次,超出的每次按福利箱處理,且當月全勤無效。

第13條員工因個人或工作原因調班須填寫《調班登記表》。第14條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業務,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

教育培訓機構考勤制度3

由於學校各單位、部門工作性質和作息時間的差異,為正確做好考勤、請假、休假等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規定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學校提倡廣大員工以校為家,以工作為重,以完成每日工作任務為目標的自覺加班加點。

2、上班時間到後15分鐘之內方到崗者,教師上課時間提前20分鐘未到教室,即為遲到。

3、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10分鐘以內離崗者,即為早退。

4、工作時間未經直接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5、遲到、早退超過規定時間和擅離職守均為曠工。30分鐘以內視為曠工一小時,30分鐘以上按實際曠工時間計算,曠工6.5小時即為一天。

6、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按20元/次的標準處罰。一個月遲到五次或全年累計遲到超過十五次者,學校予以辭退。

7、對曠工者,應責其作出書面檢討,曠工一小時扣罰100元,以此類推。一個月曠工三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六日,學校予以辭退。

8、學校各部門、單位要完善本部門出勤和休假的考核登記工作,《考勤表》應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並交本單位和行政人事部主管存檔。

二、請假規定

1、各單位、各部門出現集體性休假時,必須提前一週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並做好相關領導和行政人員值班安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不與教師同步享受寒暑假

3、員工請假、調休、加班、補休等必須按要求由主管同意,報分管領導審批。由學校領導批准的請假手續資料要交學校人事部門備存。

4、事假:行政員工事假按日扣發全額工資,教師按日扣發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5、病假:員工病假假期一個月以內可以發基本工資,一個月至三個月可以發基礎工資,三個月以上停發工資,全年累計六個月以上,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不得停發工資和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6、婚假:乙方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享受3日婚假;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可享受婚假15日(含3日法定婚假)。假期不扣工資。

7、產假:乙方的正常產假90日(含產前假15日),符合晚婚年齡的,可享受120日的生育假(含90日);難產增加15日,一胎多育每多一個增加15日;產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15日。男方享受7天護理假。假期待遇由員工將社保局所需的相關證件備齊交社保局後,由社保局支付。

8、喪假:直系親屬死亡,給予3天假期。到外地辦理的,另給1-3天路程假。假期不扣工資。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

9、試用期、見習期中的員工原則上不批准婚假、學習假、公假。

10、調休假,如有非經常性事務,需員工本人辦理或參加的,如遷居、子女開家長會等,員工可以提前申請兌休,不計算為事假。調休一律憑調休單進行,由各單位負責人批准。

11、員工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完,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跨年,跨年作廢。員工內部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累計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調出單位也不折算時間和工資。

12、員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須由單位負責人批准後執行,原則上由單位部門領導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員工,經領導核准,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

13、病假、工傷假的假期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騙取或偽造病假者將作辭退處理。

14、一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二日以內的請假由單位負責人審批,超過二日的請假必須經人事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報領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