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1999年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需提交本人養老本和本人未經拆封的檔案以便視同工齡的'認定。
1. 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9號視窗列印《失業保險歷年繳費記錄》。
2.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張。
3. 在戶口本所在地的社群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並帶原件和2張《就業失業登記證》影印件。
4. 身份證影印件兩張,本人的建設銀行卡影印件一張。
5. 填寫《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其中視同繳費時間和實際繳費時間不填(即打“叉”兩項不填)正面其餘全填,背面只填家庭情況其餘不填,表填完後貼一張一寸照片正反覆印在一張A4紙上。(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張)。
6. 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只填寫基本情況和家庭地址,身份證號,聯絡電話和求職意願,填好後貼照片不需要影印。
注意:(領取失業金期間不要辦理銀行代扣,否側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本人承擔)
材料放置順序:1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原件——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影印件——勞動解除合同原件——失業金歷年繳費記錄單——身份證影印件——建行卡影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影印件。外加失業保險手冊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2,求職人員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勞動解除合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