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那麼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沒錢、沒工作、沒收入,身無分文,卻又不好意思向家裡或好朋友開口,靠著泡麵度過困難時期,現在想想真是淒涼……可是你知道嗎?如果有一天,你再丟了工作,您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幫你度過一段困難的時期。以下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方法”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2017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1.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下列情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人員重新就業
2、失業人員應徵服兵役
3、失業人員移居國外
4、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失業人員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訓
6、失業人員死亡
2017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每滿1年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因為各地經濟水平的不同,目前各地的每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會有所不同。具體金額可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進行免費諮詢。
2017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5、辦理完成後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